索引号: | 116206230153242006/2017-047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要点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17-03-15 | |
成文日期: | 2017-03-15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3-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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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6〕2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到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机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在网上“晒权”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网上“行权”。到2020年,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程度明显提高。政务公开成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效果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用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三)推进决策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和民生实事,在决策前都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决策作出后,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同时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方案,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决策。(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
(四)推进执行公开。
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阶段性成效、后续举措,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及时公开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追责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审计部门要规范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并及时公告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发布。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五)推进管理公开。
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甘肃政务服务网完整、准确地向社会集中公开每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运行流程和办事指南。权责清单目录、内容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更新。(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逐步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各县区政府要推动执法部门公开执法事项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
推行“双公示”制度,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并指导本系统基层单位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行政许可信息主要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许可日期等内容。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处罚日期、救济渠道等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监管信息,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公开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涉农补贴、残疾人供养等情况。建立贫困地区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扶贫绩效、脱贫情况、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等信息,指导和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及时全面公开扶贫捐赠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扶贫办)
公布市、县区两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收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公开清单之外的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六)推进服务公开。
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事项要全部纳入审批平台集中办理,简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推行一站式服务。推进武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对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改办)
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热、环保、交通、通讯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向社会和群众全面公开办事制度、程序条件、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改办)
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七)推进结果公开。
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大对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事项。依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健全政务开放参与机制
(九)推进政府数据开放。
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依托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统一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和政府大数据平台,公开相关政务数据资源,促进政府数据开放。依托政务服务网数据资源,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推动基于政府大数据平台的二次数据开发利用,促进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十)加强政策解读。
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发布。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工作机制,利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要通过发布新闻、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年内阐释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政策解读应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直观的形式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方便公众获取信息的手段进行公开,让社会和群众了解、认同和支持政策,推进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一)扩大公众参与。
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拓宽民意表达渠道,激发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方式,完善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信息发布、网民留言办理、民意征集等政民互动板块栏目功能,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互动功能,搭建新型政民互动平台,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探索公共参与新模式,吸引社会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公共事务管理,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办好政府热线电话,鼓励网络问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二)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对公众反映涉及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政务舆情,以及涉及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的舆情信息,督查部门要进行专项督办,办理结果及时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发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督查办)
对涉及本县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认真回应关切。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工作的县区政府和部门承担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向宣传部门通报情况。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做好外地媒体在武采访报道的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完善公开能力提升机制
(十三)完善制度规范。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时调整清理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完善公开内容、流程、平台等相关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提升行政管理依法规范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建立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重点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推动相关部门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制定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功能定位、栏目设置、信息发布、安全维护、绩效考核等要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
(十四)强化保密审查。
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建立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按照源头自审、信息公开机构审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公开的基本程序公开政务信息。未经审查和批准,一律不得公开发布。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的,对负有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五)提高信息化水平。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重点通过电子政务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可控对接、继续推进电子政务云平台优化完善和推广应用、建立统一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等措施,优化整合公共性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为政府系统非涉密业务网上运行提供统一支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重点推进政务服务网人口、法人、电子证照和监管信息等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建设,促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支持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行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做到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
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政府各部门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同时,要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将信息在“信用甘肃”网公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新平台,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2016年底前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都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加载“武威发布”微博、微信相关内容,扩大政务信息影响。加强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审核登记,完善管理办法,规范发布程序,确保政务微博、微信安全可靠。(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六)加强网站建设。
推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的集约化建设发展模式,整合政府网站资源,建设集约化管理的网站群和技术站,各县区要于2016年底前组织关停迁移本县区部门和乡镇网站,并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服务等功能整合到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库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中央、省上和市内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强化保障,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七)抓好教育培训。
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把政务公开列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计划,依托党校(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在面向领导干部、行政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的主体培训班次中安排主题课程,提高领导干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运营人员的专业培训,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
五、强化组织保障监督机制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专门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一名政府领导分管,并对外公布。各级政府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要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安排专项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十九)强化考核监督。
从2016年起,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把巩固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成效作为衡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公开绩效考核范围,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
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适时予以通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或不履行公开义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还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市政府办将适时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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