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30153242006/2019-011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天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组配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文件编号: | 天教科发〔2019〕1号 | 发文日期: | 2019-01-29 |
成文日期: | 2019-01-29 | 有效性: | 有效 |
天教科发〔2019〕1号
天祝藏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等七部门
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学校,各乡镇教育辅导站: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全面推进我县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益,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坚持属地管理、普特结合、就近送教的原则,现就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全纳教育”理念,加强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建立完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推动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康复机构教育、学校教育和远程教育的相互融合,让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平等接受适合其需要和发展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的对象为在残联部门登记的(含未领残疾人证),经相关部门诊断鉴定,需专人护理、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接受教育,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6-15周岁居家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重残少儿”)。
三、服务原则
(一)分工合作原则。送教上门工作由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卫生健康和残联等部门配合共同完成。
(二)家庭自愿原则。尊重重残少儿家庭的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单位)与重残少儿家庭平等协商,就各方需承担的工作责任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按协议开展服务。
(三)定期服务原则。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单位)按每个服务对象,制定服务工作日程表,定期开展工作。
(四)免费服务原则。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制,加强协作。教科、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形成工作合力。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统筹特殊教育资源,明确送教上门具体单位及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卫生健康局负责根据残联提供的未入学适龄重残少儿名单,负责医学诊断和鉴定工作。残联做好未入学适龄重残少儿调查摸底和实名登记工作,在每学年开学前提供重残少儿名单,配合教科、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未入学适龄重残少儿接受教育能力评估,并为有康复需求的重残少儿定期提供康复服务,做好康复服务工作记录。
(二)属地管理,责任到校。送教上门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到校、落实到人”的原则。各乡镇负责本地重残少儿送教上门管理工作,县直学校和乡镇教育辅导站统筹安排教师资源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工作,落实送教上门责任教师,确保重残少儿接受义务教育。
(三)结合实际,方式灵活。送教上门的学校可根据服务对象情况,以合理设点,个性教学,远程互动,精准送教的原则灵活选择送教上门的服务方式。
1.到家庭送教服务。对于居住较分散、离学校路途较远的重残少儿,学校派教师(志愿者)到其家中通过“一对一”、“二对一”(两名教师对一个学生)、“多对一”(几名教师对一个学生)的形式施教,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2.设立送教点服务。重残少儿居住相对集中的,在服务对象所在的社区(村、社)服务中心、康复(福利)中心设立送教点,集中开展送教服务。
3.到康复机构服务。学校与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合作,共同开展教育服务。
4.学校集中开展服务。利用普通学校现有资源教室,家长定期陪同重残子女到学校资源教室开展康复训练和教学活动。
5.探索互联网远程送教服务。对居住在交通不便、偏远地区的重残少儿,探索开展互联网远程送教模式。
(四)尊重差异,一人一案。送教上门教师应根据每个重残少儿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可参照盲聋培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或教材,选择教学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康复计划,采用直观式、游戏式等教学方法,循序渐进,努力提高重残少儿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五)定期送教,做好记录。提供送教上门的学校要确保送教工作落到实处,原则上每周1-2次(偏远地区每周1次),每次2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60个课时。要及时做好送教服务工作记录,每次服务后要填写送教上门工作情况记录表,学期末交学校备案,不断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
(六)保障师资,确保质量。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统筹做好送教服务工作的指导及师资培训等工作,县直学校和乡镇教育辅导站组建送教师资队伍,充分利用天师附小特教班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教育资源,结合实际严格落实送教任务。
(七)建立档案,加强管理。要将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重残少儿纳入学籍管理,由提供服务的学校将其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管理系统,并建立纸质档案,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学生评估资料、个别化教育计划、送教上门的各类记录及照片等。
五、制度保障
(一)建立联动机制。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和残联等部门建立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联动机制。成立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送教上门的师资、经费、补贴、康复训练、志愿人员和残疾少儿调查等问题,共同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县直学校和乡镇教育辅导站也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与机制体系,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全面摸排辖区内重残少儿就学情况,靠实送教工作责任,切实保障送教上门落到实处。
(二)加强经费保障。落实《甘肃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生均公用经费按特殊教育学校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执行,主要用于送教上门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以及送教上门服务人员的交通差旅费(按当地公务用车办法和出差补贴标准执行)等支出,对于重残少儿的基本康复辅具购置经费,由残联予以补助。
(三)保障教师权益。送教上门教师按每次4课时计入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及年度考核,并适当倾斜。县直学校和乡镇教育辅导站要结合实际制订应急预案,为送教上门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切实保障送教服务人员的安全工作。
(四)强化督导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检查考核内容,教科局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了解家长对送教上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
(五)及时总结经验。相关部门、各乡镇及县直学校和乡镇教育辅导站在义务教育阶段重残少儿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开阔思路,积极探索适合重残少儿的教育途径和方法,定期检查落实情况,总结交流工作,推广典型经验。
(六)积极营造氛围。相关部门、各乡镇及县直学校和乡镇教育辅导站要运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政策内容,争取全社会的关心重视,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理解支持,充分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良好环境。
各乡镇、县直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附件:
1.送教上门服务家长同意书
2.天祝藏族自治县送教上门学生能力评估表
3.天祝藏族自治县送教上门实施过程记录表
4.天祝藏族自治县送教服务工作质量监测统计表
5.天祝藏族自治县重残少儿送教上门登记表
天祝藏族自治县 天祝藏族自治县
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发展和改革局
天祝藏族自治县 天祝藏族自治县
民 政 局 财 政 局
天祝藏族自治县 天祝藏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健康局
天祝藏族自治县
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月29日
附件1
送教上门服务家长同意书
亲爱的家长:
您好!为了使您的孩子能更好地成长,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将安排教师为您的孩子作进一步的学习能力评估,并专门为孩子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通过定期送教上门服务的形式促进孩子能力发展,希望对您的孩子有更多的助益,让他(她)在学业、生活,心理等各方面能获得更均衡发展。请您答复这份同意书并交回给工作人员,谢谢您的合作!
同意书
学生姓名:
您是否愿意让您的孩子接受送教上门服务:
£愿意
£不愿意,因为:
。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天祝藏族自治县送教上门学生能力评估表
学生姓名:
能力领域 | 现有能力 | 对学生的影响 |
感官知觉 | ||
粗大动作 | ||
精细动作 | ||
认 知 | ||
沟 通 | ||
生活自理 | ||
言语能力 | ||
学生 能力 综述 | ||
接受教育能力判断 | 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 ( ) | 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 ( ) |
备注:本表格共送教上门教师第一次上门走访使用。
附件3
天祝藏族自治县送教上门实施过程记录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残疾 类型 | |||||
送教教师姓名 | 送教时间 | |||||||
送教上门 学习内容 | ||||||||
送教教具 | ||||||||
送教上门过程详细记录 | ||||||||
送教上门 反思与建议 | ||||||||
资源教室 跟踪意见 | ||||||||
图片 资料 | ||||||||
送教教师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附件4
天祝藏族自治县送教服务工作质量监测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编号 | 学生姓名 | 责任学校 | 送教教师 | 送教内容及送教次数 | 送教效果和家长满意度 | 备注 | |||
内容1 | 内容2 | 内容3 | 内容4 | ||||||
备注:本表供县教科局、县直校、乡镇教育辅导站或随班就读资源教室作送教服务质量监用。
每学期末以县直学校和乡镇教育辅导站为单位汇总上报(纸质版、电子版)县教科局基教股。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天祝藏族自治县重残少儿送教上门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姓 名 | 性别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 | 就读方式 | 学籍所 在学校 | 是否注册学籍 | 是否建档立卡家庭 | 备注 |
1.就读方式填写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上特教班、福利机构等。
2.此表于2月25前报教科局基教股。
抄送:本局各领导。
天祝藏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1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