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30153242006/2019-011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文件编号: | 天司发〔2019〕31号 | 发文日期: | 2019-04-12 |
成文日期: | 2019-04-1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天祝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办发〔2019〕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我局现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切实增强“两个维护“四个自信”五个认同”的意识,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坚持建设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的总任务,坚持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总要求,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抓手,讲好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天祝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 二、目标要求 目标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努力傲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国前列,推动转型升级和长治久安,提档升级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使民族团结成为全县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三、工作任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踏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创建工作要求、创建任务,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目标明确,为创建工作建立体制机制,营造良好氛围打下坚实基础,利用培训班、宣传标语、电子屏、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通过举办法治文艺演出,宣传民族团结创建先进事迹等方式,加深群众对民族团结的认识与感受,从心底激发他们的民族团结意识。
牵头单位: 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利用“法律八进”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团结知识和政策。通过发放资料、宣传民族团结创建先进事迹等方式,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消除宣传“盲区”。要认真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国旗法》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基础知识,利用培训班、宣传标语、电子屏、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通过加深群众对民族团结的认识与感受,从心底激发他们的民族团结意识,进行法律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长期稳定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
牵头单位: 宣传教育股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三)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问题。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职能,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部署要求,以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坚持“稳”字当头,贯彻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全力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部署各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集中力量调处化解,确保矛盾问题解决、隐患消除,实现防范于未发、化解于萌发、治理于村镇、稳控在当地。
牵头单位: 基层股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四)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各族群众团结和睦。社区矫正工作方面,以“拉网式”彻底逐人走访、逐人摸排的方式,切实加强对犯罪性质恶劣、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对各辖区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和帮教期内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走访其家庭、工作单位、所在社区,准确掌握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情况和动态,对情绪不稳定、有反常现象、重新犯罪风险大等重点人员加强防范,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安置帮教工作方面。各所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村(社区)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亲属共同签定帮教责任书。在社区的监督下,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社区服务等劳动,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工作机制、设立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定期回访,重点加强法治理念和人生观教育,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牵头单位: 社区矫正股
责任单位:法管股,各司法所
(五)深入实施依法治县,提升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水平。公证、律师机构要以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稳定、服务民族团结、服务群众为着眼点,积极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助力农民工活动,把受援对象中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下岗职工、农民工及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竭力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到看守所、法院、检察院担任值班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牵头单位: 法管股
责任单位: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
四、具体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要精心安排活动载体,使创建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推广微信、微博和网络普法模式,健全县、乡、村三级普法微信群,在县直部门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专栏,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向群众普及各类法律知识,为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3.健全档案资料。安排专人负责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档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创建活动及时上报相关文字材料,每月向局办公室上报工作信息1条,真实反映建设工作情况。
天祝藏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