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30153242006/2020-004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政府规章 |
文件编号: | 天政发〔2020〕140号 | 发文日期: | 2020-12-28 |
成文日期: | 2020-12-28 | 有效性: | 有效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驻天有关单位:
现将《天祝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天祝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老旧住宅区居民住房条件,优化人居环境,加大城市更新力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保〔2019〕6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完善功能、综合整治”的原则,对县城规划区内建设标准不高、使用年限较长、功能配套不全的老旧住宅楼通过改(扩、翻)建方式进行改造,有效改善住房使用功能,提高居住质量,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改造范围和内容
(一)改造范围。全县棚户区改造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住房条件差、安全隐患大的小区和楼宇。根据我县2020年改造任务,经摸底调查,计划改造广电小区3#、4#、5#楼72户,经贸局家属楼42户,卫生局家属楼15户,共涉及129户居民。
(二)改造内容。通过外墙面增加硅酸盐保温板、屋面防水提升改造、楼梯间墙面刷白、栏杆扶手刷漆、楼梯间更换断桥隔热窗、节能灯具和更换三防单元门等方式完善和提升相关功能。
三、项目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1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四、推进计划
(一)方案制定、协议签订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县住建局负责对老旧住宅楼逐个进行现场踏勘、摸底,收集现状资料,征求业主意见,对改造范围、规模进行认定公示,逐小区研究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由棚户区改造入户组牵头,所在社区居委会配合,逐户宣传动员,并签订县住建局、社区居委会和业主三方改造协议。
(二)前期手续办理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19)。县住建局负责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投标等各项前期工作。
(三)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2021年3月20日-2021年5月31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内容。项目完工后,县住建局组织各参建单位,按照施工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要求,逐小区、逐楼宇进行竣工验收,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完成项目结算审计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祝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规划设计、方案审定、业务指导、资金安排、督促检查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二)规范项目管理。改造工程手续办理中,住建、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要设立项目建设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手续办理速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改造工程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等技术标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确定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依规编报改造工程预(决)算书,严禁超预算施工,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要及时公开项目信息,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制度,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申报、审批等手续,加大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三) 广泛宣传动员。住建局负责广泛深入宣传老旧住宅楼棚户区改(扩、翻)建项目的相关政策,充分听取广大业主意见,努力形成群众支持、积极参与、共享成果的良好局面。要把解决群众关注的居住问题放在首位,在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倾听群众意见,合理确定改造方式、改造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扩、翻)建工程成为得民心、见长效的民生工程。
(四)形成工作合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细化职责,协调推进,沟通协作,共同把改造工作做实做细。县住建局负责改造工程的组织协调、项目招投标以及指导监督等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居委会、住户代表及相关部门做好竣工验收;负责项目预(决)算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资金,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和动态监控责任,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负责老旧住宅楼改造施工现场管理和施工工地二次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县社区服务中心配合县住建局做好老旧住宅楼入户宣传动员、协议签订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棚改专项补助资金及时下达核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县审计局负责做好项目跟踪审计工作。生态环境局分局督促相关社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施工现场等产生的噪音、废水、废气等开展整治。县公安局负责对老旧住宅楼区域内车辆无序停放、交通堵塞等开展整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巡查、拆除违法建设,规范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县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改造小区内强弱电及各类电线电缆的整理捆扎,整治“蜘蛛网”。天燃气公司负责改造小区内天然气管道等相关设施设备维护。其他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天祝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天祝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马扎西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跟祖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海峰 县发改局局长
张有宗 县工信局局长
张永铺 县公安局政委
邓发虎 县司法局局长
吴国强 县财政局局长
秦图瓦加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毛万海 县住建局局长
李志雄 县审计局局长
顾 彤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文辉 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
张 旭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赵建军 县信访局局长
李兴元 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范银香 延禧社区居委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毛万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查摸底、可研报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及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政策解读:http://www.gstianzhu.gov.cn/zfxxgk/fdzdgknr/qtfdxx/zcjd_3066/xzcjd/202101/t20210122_1289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