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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60139342837/2022-070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民政、扶贫、乡村振兴、救灾
文件编号: 天政办函〔2022〕53号 发文日期: 2022-10-01
成文日期: 2022-10-01 有效性: 有效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祝县2022-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0-01 17:55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驻天有关单位

《天祝县2022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1


 

天祝县2022-2023年度森林草原

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县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工作方针,进一步夯实防灭火责任,不断优化体制机制,持续深化源头管控,全面加强应急处置,着力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切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平安、祥和、稳定的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树牢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以落实责任为基础,以依法治火为手段,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方位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防控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及灾害损失,力争全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杜绝人员伤亡。

三、任务和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防控责任。今年是政治大年,加之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所在。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今冬明春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灭火工作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始终紧绷防灭火工作这根弦,树牢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毫不松劲打好这场防范仗、主动仗、精准仗,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保持高度警惕,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以林长制为总抓手,严格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强化行业职能部门监管责任,靠实林草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靠实工作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林场、护林站,落实到山、到户、到人,织牢编密防灭火责任落实这张大网,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县森防办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跨区域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联防职责,协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深化源头管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总方针,及早安排,紧盯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全面排查整治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格用火审批制度,加强林牧区野外用火管控,管好人、守住山、防住火,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导致的火情多发态势。

1.坚持宣传先行。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多措并举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全民宣传教育,组织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努力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要抓好重点人群宣传。要把退耕还林还草区、封山育林区、人工造林区、通道绿化区、草原禁牧区、旅游景区的少年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旅游人员、放牧人员、老人和智障人员监护人等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宣传教育。二要抓好重要时段宣传。在国庆、春节、清明、五一等关键时节和防火宣传周、宣传月等特殊时段,通过电视、网络、信息、标语和宣传车等途径,采用内容丰富、贴近生活的方式,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到实处。三要抓好典型案例宣传。及时向社会曝光违规用火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仅要让群众清楚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性,更要让群众明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

2.加大隐患排查。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自然风景名胜区、林农接壤交错区、高压线路跨越区、公路铁路穿越区、苗圃、新造林地、寺庙、鄂博、墓葬区等重点区域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对即知即改问题做到隐患整治不过夜,对整治难度较大问题要建立排查整治台账,限期整改,尽最大限度将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降低火灾发生概率。

3.加强火源管控。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火源管控为中心,紧盯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加强林牧区野外火源管控,坚决遏制人为因素引发火灾。一要严防重点地段。重点防守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草原禁牧区、森林草原风景旅游区、林草交错区、新造林地、连片坟地、寺庙、鄂博等重点区域。对火灾多发地段,要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派护林员,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等制度,认真排查进入高火险区的人员、车辆,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必要时实行封山防火。二要严管重点时段。聚焦国庆、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各相关单位要高频次高密度开展携装巡护,加强对燃烧秸秆杂草、烧荒、野炊、林内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煨桑焚香、上坟烧纸等行为的管控。对擅自在林区草原用火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三要紧盯重点人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老人、儿童、智障人员等特殊重点人群和其监护人进行分类登记,逐一签订监护责任书,切实落实监护人监管责任,严防特殊人群玩火、失火引发的火灾。

(三)强化预警监测,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火险监测、预警、预报,确保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

1.严格预警响应机制。要不断完善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响应机制,细化森林草原火险分级响应措施和应对策略,健全与预警信息相对应的科学响应机制。同时,宣传部、公安局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掌控各类火情舆情信息并认真核查,正确应对和引导社会舆论。

2.创新巡护监测方式。县森防办要采用空中巡查和地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关键期利用无人机实现空中侦查、喊话教育,同时利用视频监控对林区牧区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无死角、无盲点。

3.加强会商预警预判。县森防办要会同县林草局、气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会商和预警机制,适时开展日常信息会商研判,科学分析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并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火情,切实增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各乡镇要及时广泛推送火险预警信息,指导各村、生态护林员、辖区内各单位、施工企业做好火灾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危害。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预案体系。县森防办要及时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国有林场结合实际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检验预案、应急处置措施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及时科学储备扑火物资,全面检修各种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确保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各自然保护站、国有林场要强化半专业化扑火队伍建设;各乡镇要调整补充群众义务扑火队,注重规范管理,强化技能培训和演练;县森林消防大队要按照专职森林消防部队的要求,扎实开展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实战化训练,努力锻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专职森林消防队伍,为全县的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3.科学组织扑救。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县森防办、各乡镇要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进行处置,做到就地、就近、就快。火情发生后,各相关责任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一线,及时组织扑火力量进行扑救。要建立健全专业化指挥制度,明确界定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的职责分工,熟练掌握安全扑火的基本战术、火场组织指挥要领,坚决遏制因盲目指挥、盲目扑火引发的人员伤亡。

(五)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一旦发生火灾,各责任单位及属地公安派出所要协助县公安局迅速查明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等,要严格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惩肇事者。县公安局要会同县应急、林草等部门集中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行动,特别是对无视法律、法规的纵火者,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绝不姑息放过;对重大和有影响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全力提高案件查处率,为森林草原安全与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在防火期,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持通信设备24小时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擅自离岗现象。

(二)认真负责,高效如实反馈火情。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要求,在第一次知悉火情信息并核实后5分钟内,必须向县森防办(县应急局)报告。在高火险时段,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每天了解辖区应急值守、巡山设卡、火情动态等森防工作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值班同志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

(三)注重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扑救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要科学组织扑救,不得动员老、幼、病、残、妇女及未经培训人员参加火灾扑救,坚决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要定期将辖区内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向县级包抓领导汇报。县森防办要会同县政府办、林草局等部门成立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各乡及有林责任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制、扑火队集中食宿、设卡守卡、巡山护林、物资保障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各单位要立即整改落实。对因认识不到位、情况不清楚、责任不落实,导致出现重大森林火险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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