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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市政工程管理所招收环卫工人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4-07 16:1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县城环卫工作,弥补环卫工人严重不足的现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标[2008]110号〈关于印发《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环卫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同意招收环卫工人60名,工资待遇1690元(含90元岗位津贴),每人每年按规定享受“四金”。具体招收工作由天祝县市政工程管理所负责,人社和城建部门做好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城镇户籍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若持有失业登记证者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农村户口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持有效证件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1.具有天祝县户籍,城乡不限。
  2.县城有固定住所,男女不限。
  3.年龄在18-50周岁,录用时按照年龄从小到大录取。身体健康,热爱环卫工作。
  4.根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原则,所用人员由市政工程管理所自行招收,实行“死工资活人员”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5.优先考虑全县范围内自愿从事环卫一线工作的自收自支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56258:30分至62918:00时止(双休日正常上班报名)。
  三、报名地点:天祝县市政工程管理所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玉花(13893597575)、杨洪军(13884098101)
  联系电话:0935—3121284    5938815
  天祝藏族自治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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