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54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社会治安管理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04-07 |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落实管理职责,进行节前和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二、乡安监站和办公室要及时推送气象预报信息,与相关单位形成共享机制,及时向各村通知气象情况。
三、各村要全面启动劝导站,落实6小时工作制度。劝导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证驾驶、饮酒驾驶、违法载人等工作,做到违法车辆不出村、不上路。要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乡交管站、交警中队要结合辖区交通出行特点,利用微信群、电子屏推送安全行车提示,持续上路巡逻检查,严查严惩交通违法行为。
四、项目施工单位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禁止无牌无证车辆参与建设运输,做到工程车辆不无证驾驶、饮酒驾驶、载人行驶、超载,确保生产期间施工人员、施工车辆的安全。
五、各村生态护林员在“清明”节期间要按照旦马资源管护站工作安排,在重点区域巡护设卡,对入山人员和外来车辆要加大登记管理力度,坚决杜绝火种入山。重点区域要责任到人死看硬守,重点人群要指定专人盯紧看牢,关键时段要严防死守管控到位,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效管控进山入林人员,从源头上严控野外火源,杜绝人为火灾的发生。
六、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拒绝乘坐超员车、三轮车和其它违法车辆;要加强学生假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禁止进山携带火种、使用明火等。
七、各村、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并教育本单位职工做好“清明”节期间自身车辆安全防范工作。
八、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到公路沿线村庄以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针对节日期间火灾、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易发事故,大力宣传普及群众实用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自救能力。
九、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动态,要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做到有隐患报隐患,无隐患报平安,确保信息畅通。坚决杜绝出现脱岗、漏岗和虚报、瞒报等现象,确保通讯信息通畅。
十、在“清明”节期间,各村、各单位因监管履职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 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旦马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