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260139342837/2022-068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信息 |
文件编号: | 天团发〔2022〕19号 | 发文日期: | 2022-05-10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有效性: | 有效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团委,各学校团委:
现将《共青团天祝县委关于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天祝县委 天祝县教科局
天祝县民政局
2022年5月10日
关于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
的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办理省政府承诺为民实事,切实做好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天祝县籍且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实施步骤
(一)建立服务平台(3月—6月)。依托省级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做好相关基础数据报送工作,保证平台中职能部门和受资助学生双向数据对接和动态管理。
(二)政策宣传解读(3月—7月)。学生资助项目实施期间和学生入学前,团县委通过团属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群体知悉惠民政策。
(三)社会筹资(3月—7月)。进行广泛宣传,团县委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踊跃捐资。主动联系对接我县大型企业、公益基金会和东西部对口协作团组织,争取助学资金支持。
(四)业务培训(6月中旬前)。组织县教科、民政、团委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参加省级业务知识培训,帮助掌握政策内容,明确信息采集、社会筹资、统计审核、资金发放、关爱服务等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和目标责任。
(五)摸底统计(6月底前)。县教科局对全国统一高考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县民政局对教科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进行比对,摸底统计资助学生范围及数量。
(六)确定资助对象(7月—9月)。
1.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县教科局对具有天祝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8月5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8月2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
2.县民政局根据县教科局提供的新生名册,与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团县委对县民政局提供的比对结果名单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详细统计学生信息、签订《资助金使用协议》、发放《入学回执单》。公示结束后,上报团市委。
通过教科统计、民政比对、团委汇总公示的工作流程,以及县级初统、市级初核、省级复核的信息审核机制,认真确定资助名单。名单确定后将信息录入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
(七)发放资助金(8月—9月)。根据全县资助学生名单,团县委向团市委申请资助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八)补充发放(9月底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科、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九)跟踪管理(10月底前)。
1.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县委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40%的比例(其中,市级抽查15%,县级抽查25%)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
2.团县委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户籍所在地团委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十)总结评估(11月底前)。团县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报县政府。
(十一)学子关爱服务。建立长效扶助机制,多部门联动共同服务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通过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受助学生的现状跟踪和精准服务,并择优向组织、人社部门推荐纳入天祝县青年人才库。
三、资金安排
根据全县资助学生名单,团县委向团市委申请资助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向社会募集到的资助资金由团县委协调统一汇入省青基会统筹安排。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团县委
配合单位:县教科局、县民政局
五、责任分工
团县委:牵头研究制定天祝县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按要求做好相关基础数据报送工作,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关注,踊跃捐资。组织开展困难学生关爱服务、返乡实践。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县教科局:统计汇总2022级入学新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审核无误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并向民政局提供新生名册。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基础数据。
县民政局:及时比对入学新生信息与低保对象(含“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信息,并将比对结果报送团县委。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六、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完成学业资助各项工作任务,并长期开展学子关爱服务行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天祝县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由团县委牵头负责,县教科局、县民政局配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实施,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下达资金后及时了解掌握受助资金到账情况,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全部享受到政府资助。
关于印发《关于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