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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30153242006/2022-02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天政办发
文件编号: 天政办发〔2022〕42号 发文日期: 2022-05-26
成文日期: 2022-05-26 有效性: 有效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祝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26 00:00 浏览次数:


 

天祝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言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天祝县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打造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天祝的重要时期。天祝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统揽,牢牢把握“实现减污降碳增效”总要求,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祁连山生态保护、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以及黄河上游支流大通河、庄浪河等重点生态区域保护治理,深入推进全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好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主动仗,建设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共融共生。全力守护好生态屏障,争做全省涉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天祝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根据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立足全县实际,聚焦全县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天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天政发〔2021〕26号)、《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甘政办发〔2021〕105号)和《武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武政办发〔2022〕30号)等文件编制,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有力保障。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回顾

“十三五”时期,天祝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把建设山川秀美新天祝、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历史责任,以绿色发展崛起为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区域流域治理为牵引,以实施生态工程为依托,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县上下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研究制定各年度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武威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天祝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天祝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结合省市出台的相关制度,印发实施《天祝县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十三五”实施方案》、《天祝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天祝县“十三五”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等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按照《天祝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河湖长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守护生态屏障,争做全省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意见》,以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为载体,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绿色转型。基本形成覆盖主要环境要素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严格监管与有效激励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十三五”末,全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全部完成。2018-2020年,城区各年度空气质量目标全部达标,空气达标天数达标率逐年提高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324、344、338天,优良率为88.8%、94.2%、92.3%。空气质量六项监测指标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PM2.5、PM10达二级标准限值农村生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3个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CO和O3浓度均值浓度达到《农村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技术规定》(试行)二级日均值标准,县域空气环境质量整体较好。地表水4个考核断面(2个国控、2个市控)33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和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无劣V类水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处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8处(其中“千吨万人”水源地3处),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城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重点问题、关键领域及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调度、督办及考核,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完成供热公司热源厂现有锅炉提标改造和新建1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热源厂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要求,拆除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的3座供热站5台共计85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城区“五个禁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大扫帚清扫、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在道路等公众场所焚烧祭祀、商业铺面禁止使用小煤炉)全面落实,建成14个乡镇集中供热站。16户碳化硅企业已完成烟气治理改造,累计改造土炕14585户,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清零,“散乱污”企业实现了动态清零,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10家砖瓦生产企业。持续加强民用散煤管控,建成优质煤炭一级配送网点5个、二级配送网点47个,煤炭交易市场集中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煤质抽检合格率达100%。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全部建成并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深度治理全面开展。对入县柴油客(货)车尾气冒黑烟超标排放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坚决遏制“冒黑烟车”上路。集中整治县域工业企业原辅材料场、固废堆场、大型煤场、厂区扬尘等无组织排放源,县城建成区餐饮单位清洁能源改造率、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均达到100%,建筑施工地“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控有效落实。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快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度,先后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宽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炭山岭镇污水处理厂、哈溪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结合河湖“清四乱”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六清”专项行动,清理河道垃圾4148吨,河湖水环境面貌持续改善。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建成农村公厕170座,累计改造农村卫生户厕21178座清运各类农村垃圾7万余吨。截止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4.7%,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7.3%,秸秆综合化率达90%,尾菜处理率80%以上,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置。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1处,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71个,新建或改造供水工程58处,累计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153处、净化水厂13处、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6%,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全县15.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组织开展农村社区污水排查整治和河道排污口清理整治,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关停退出矿业权中14宗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及41宗非金属矿采选的矿点土壤质量进行筛选监测,18个监测点位297个样品检测数据均低于规定的限值。配合省市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调查采样,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6家。扎实做好土壤污染环境风险防控,全县尾矿、废弃化学品、医疗废物等危险废弃物全部纳入监管,按要求安全处置。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更新发布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全县境内无受污染耕地,无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四是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印发了《天祝县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和《天祝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工作。完成禁养区范围内的8家规模化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企业搬迁工作。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一是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4项生态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级复核,实现由乱到治,大见成效。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23项问题和交办的17件信访投诉案件全部完成整改和办结。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4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4项。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6件信访投诉案件全部办结。“绿盾”专项行动18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5件信访投诉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办结。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17项问题,按整改方案要求和整改时限有序整改。中央和省上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按时间节点大力度整改推进,存量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持续开展“回头看”和复查复核,切实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确保问题不反弹。二是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推进天然林保护、祁连山保护与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十三五”期间,全县完成人工造林14万亩,封山育林33.5万亩,通道绿化439.5公里。落实新一轮草原奖补政策,禁牧160万亩,草畜平衡427.11万亩,草原植被盖度达到94.54%,森林覆盖率增至34.38%,林草覆盖率达到83.46%。进一步加大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恢复治理力度,完成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移民59户,营造安置区、迁出区防护林网造林2.4万亩,完成矿山恢复治理112处,复绿废旧宅基地1.5万亩,完成水流域水土保持治理面积402.09平方千米。稳步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国土绿化倍增行动,完成造林0.6万亩、封山育林27.3万亩、通道绿化120.5公里、义务植树102万株,生态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开展绿化拓建、改造提升工程,完成城市绿化10.82万平方米,县城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26%、30.5%。

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转型发展作用更为明显。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优化、倒逼和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十三五”期间,拆除存在“地条钢”生产隐患设备6台,化解关闭煤矿3处、退出产能30万吨,淘汰2台6300KVA铁合金冶炼矿热炉,完成省市下达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任务。“十三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全部完成省市下达的指标,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较2015年下降7.67%、30.75%、0.8%、0.62%。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保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实现环评审批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流程网上运行,有效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把建设项目节能、环保准入关,对国家明令限制、淘汰、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以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引进、不予审批,坚决杜绝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冒黑烟”的项目。全面排查清理了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的各类探矿、采矿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绿色发展理念。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环保三同时”管控要求,实行项目建设、生产、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加大污染治理设施检查频次,完善应急防控措施,有效防止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督促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县供热公司热源厂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备、重点监控企业做好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落实核与辐射安全“十三五”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实现辖区内监管权限范围内核技术利用单位、电磁设备、设施应用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督促指导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了不同规模层次的环境应急演练,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持证率达100%。环境监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按新标准要求建成国控空气自动站点1个,地表水国控断面自动监测点位2个、建成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1个,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以上。全县完成环评审批项目189个,核发排污许可证66家,完成排污登记169家。环境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逐步加强,生态环境机构执法能力稳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

环境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6·5”环境日等节日期间,组织社区、学校及企业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环保“四进”环保志愿者活动等宣传教育活动。“十三五”期间,共发放环保宣传资料3.5万余份,提供环保咨询5000余人次,组织社区、学校、企业领导及环保业务骨干培训10余场次。


专栏1:天祝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指标

属性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0年(目标)

完成情况

环境

质量

1

黄河、石羊河水系国控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

约束性

100

100

100

100

100

100(石羊河)

95(黄河)

达标

2

地表水国控断面劣V类水质的比例%

约束性

0

0

0

0

0

省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达标

3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

约束性

100

100

100

100

100

达标

4

城区空气质量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

约束性

/

/

88.8

94.2

92.3

达标

5

城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PM10ug/m3

约束性

/

/

64

64

63

达标

6

城区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PM25ug/m3

约束性

/

/

34

31

30

达标

总量

控制

7

二氧化硫较2015年下降比例%

约束性

-1.29

-0.19

-1.39

-0.25

-0.8

完成

8

氮氧化物较2015年下降比例%

约束性

-0.14

-0.24

-0.24

-0.28

-0.62

完成

9

氨氮较2015年下降比例%

约束性

+1.52

-0.14

-0.14

-2.4

-30.5

完成

10

化学需氧量较2015年下降比例%

约束性

-0.01

-0.31

-0.31

-3.18

-7.67

完成

11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较2015年下降比例%

约束性

-

-

-

-

-

-

12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数

预期性

-

-

-

-

-

-

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

13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预期性

100

100

100

100

100

≥90

达标

14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预期性

90.0

90.0

90.0

95.0

96.0

≥85.0(三县)

达标

环境

管理

15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执行率%

预期性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达标

16

排污许可制度执行率%

预期性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达标


“十三五”期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严格对标省市工作要求、对照建设美丽中国宏伟蓝图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定位,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还任重道远。

1.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有一定差距。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县县域经济总量小、工业经济链条短、科技创新能力弱的现实较为突出,工业内部结构不够合理,以冶金、建材为主导的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绝大部分,轻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相对较小,城乡建设短板弱项多、遗留问题化解难度大,全县在绿色环保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上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

2.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因我县特殊的自然地理、天气等条件,不确定因素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为严重,PM10、PM2.5下降空间有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十三五”期间,重点企业排污已全面达标,各类面源污染控制基本到位,减排空间缩小,在PM10和PM2.5等指标达到二级标准的基础上,要完成省、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3.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任务依然繁重。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欠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不够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多元化处理模式尚无形成,拓宽融资渠道能力不足、方法不多等靠要现象严重污水处理运行经费缺口大管护运行到位。城镇垃圾、固废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待加强,补短板任务繁重。

4.生态环境监察、监测能力亟待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能力建设与监管要求不相匹配。环境监管主要依靠传统手段,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才相对不足,监测技术力量薄弱,快速反应能力环保科研、监测、执法、应急、核安全管理等人才结构有待优化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落后,水环境等监测设备严重缺乏,现有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老化严重,现有人员编制和管理力量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5.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环境宣教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缺乏有效的舆论引导和完善的信息交流平台,公众参与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环境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延伸。

、“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1.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带来的机遇。党的十九大报告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目标、新要求和新部署,明确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中国民族永续发展千年大计的高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十九届五中全会也强调要“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将是全县“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内经济社会建设主题,以上新思想、新政策和新文件为建设“美丽天祝”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全县要抓住此次机遇,找准县域实际与国家、省市政策的结合点,扬长避短、主动对接、精准融入,争取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2.国家持续支持涉藏地区发展带来的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中央将继续加大对四省涉藏工作的支持力度,帮助涉藏州县改善基础设施、加强生态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特色产业,这为天祝县筑牢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补齐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短板,加快推进城镇化、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建立相适应的绿色生态产业体系,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3.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高度,深刻阐释保护黄河的重大意义,对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重大部署,为统筹推进黄河治理保护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推进实施,国家将在黄河上游的祁连山等区域推进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我县是黄河重要支流大通河和庄浪河的流经区和发源地,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作为这一国家战略的政策受益区,将在生态治理、环境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方面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为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注入新的活力。

4.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机遇。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战略的实施,为我县争取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5.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带来的机遇。农业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是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指出“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有效推动畜禽粪污、秸秆、废旧农膜、尾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大力推进以“三大革命”“六大行动”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厕所革命、治理生活污水、清理乱搭乱建,全面提升村容村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加快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面临的挑战

1.生态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全县生态环境整体脆弱的现状尚未得到根本改善,农村面源污染等治理水平还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亟待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弱项,资金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城乡污染治理意识、治理体系、治理措施、治理手段还不够完善,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2.生态环境保护严峻形势短期内难以改变。受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制约、人口增长和经济转型规模扩张以及全球气候变化的大环境影响,加之我县经济发展模式仍处于转型升级阶段,资源开发依赖程度仍然很强,我县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仍十分突出的问题在短期内难以改变。生态环境的压力持续增加,生态环境问题依然严峻。

3.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高。“十四五”时期,国家环境标准日益提高,要求愈加严格,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和环保公共产品供给需求不断提高。全县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基础薄弱,监管能力不足,与新时期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需求不相适应,无法满足监管需要。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重大战略落实落地协同推进祁连山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天祝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优化促进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系统治理。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坚持分类施策。按照不同区域、不同流域生态环境特点,采取差异化、多元化的保护治理措施,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

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建设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坚持全民参与。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凝聚全社会关心环境、保护环境的共识与行动,让人民群众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监督者、贡献者和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者。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完成市、县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臭氧浓度稳中有降,不发生人为导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基本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市上下达任务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水平,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到2035年,全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幸福美好新天祝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专栏2  天祝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专栏2

指标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

属性

2020年

(现状)

2025年

(目标)

环境

治理

 

1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约束性

92.3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2

细颗粒物(PM2.5)浓度(ug/m3

约束性

34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3

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ug/m3

预期性

63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4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约束性

100

100

5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约束性

0

0

6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预期性

0

0

7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体比例(%)

预期性

0

0

8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预期性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9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约束性

[28.01]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10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约束性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11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约束性

[313.37]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12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约束性

[5.68]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应对气候变化

1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约束性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1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约束性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15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

预期性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环境风险

防范

16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预期性

100

100

17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预期性

100

100

18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万枚)

预期性

0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生态保护修复

19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新EI)

预期性

58.99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20

森林覆盖率(%)

约束性

34.38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21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预期性

不降低

、重点任务

(一)推进绿色转型,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格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

1.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入贯彻落实《武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制定《天祝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定位,聚焦生态环境、资源能源、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全县大气、水环境质量和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以及能源、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建立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一张图上落实“三线”的管控要求,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发挥“三线一单”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结构优化等作用,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相统一。按照空间、总量、准入的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管理,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的管控要求,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区域环境管理、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不得突破、降低标准。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乡建设重点管控单元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单元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2.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依法依规开展规划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资源与环境承载基础,助力推动园区产业化。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进一步完善聚集发展、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不断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资源循环回收利用,着力健全企业小循环、产业中循环、区域大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提升园区管理理念和服务功能,促进园区绿色循环高质量发展,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道路、给排水、污水改造提升,不断增强集中区承载能力。依托国家火炬天祝高性能碳基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夯实碳化硅冶炼、改性材料等产业基础。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园区绿色循环化改造,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推广,加大建材、碳化硅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清洁生产产业。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重点抓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积极培育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清洁生产企业,扩大风电、光电装机容量,实现资源环境与工业发展平衡。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对重点企业、污染源的监管,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的投资建设。

3.着力培育新能源产业。紧跟“双碳”目标和进程,按照省、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加强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以风电、光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推动形成风、光互补,发、输、储、用、造一体发展的开发建设格局。依托风光资源条件好、年利用小时数高的优势,加强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支持风电企业达产增效,全面建成松山滩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加快推进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建设,调整优化能源供给结构。谋划建设调峰电源和外送通道项目,发展下游消纳产业,推动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等生态产业,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强化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再制造”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制造,推动行业结构低碳化、制造过程清洁化、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推进落后产能退出。鼓励企业提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加快低碳试点建设,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产品。

(二)巩固治理成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强化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加强重点行业细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防治,实施VOCs总量控制。以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污染防治为抓手,强化多污染物、多污染源协同治理。加强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稳步提升空气质量。

(1)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积极实施建材、化工、碳化硅等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绿色矿山、绿色工厂示范建设。针对涉及工业炉窑、使用VOCs原辅材料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强化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土地利用等约束机制,全面淘汰落后产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对照《天祝县“两高”项目处置整改方案》,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能耗双控指标、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对产能饱和的新上项目,严格落实产能压减、能耗指标以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对产能未饱和的新上项目要对标能效和清洁生产国际先进水平。对全县能耗强度影响较大的项目(新兴产业和民生项目、国家批准的重大项目除外),必须明确能耗指标置换来源,实施能耗等量替代。支持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为主的绿色节能环保建材产业项目,发展生物质燃料颗粒、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生物质节能炉具等环保项目,建设废弃建材资源再生利用产业体系。抓住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建筑建材、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切实在具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上狠下功夫,构建具有天祝地方特色、优势明显、互补发展的产业集群。

(2)深化燃煤污染控制

全面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实施城区集中供热的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县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全县燃煤锅炉再次开展排查摸底和回头看,防止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死灰复燃,同时推广应用洁净煤和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推进工业园区集中热源工程建设,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部分改造为应急调峰备用热源,不再审批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分散供热燃煤锅炉。

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加快小火炉及土炕改造。按照“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居民小火炉、土炕改造取缔工作按照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推动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推广采用采暖新技术,推行绿色生活方式。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土炕改造后烧不热、成本高等突出问题,引导群众采用清洁能源取暖。对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居民进行“回头看”,确保不反弹

(3)深化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治理

持续开展工业污染大气污染治理,推进碳化硅、化工和建材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逐步推进碳化硅企业高性能碳基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逐步探索实施碳化硅企业的二次改造。强化燃煤锅炉环境监管,按照国家省市要求适时启动改造,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燃煤小锅炉。实现碳化硅、化工和建材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有效管控,建立健全管理清单,到2025年底前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等过程,按无组织排放标准完成深度治理。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环境监管,对冶炼、陶瓷、碳化硅等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部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

深入推进工业窑炉治理。按照《武威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各类工业窑炉管理清单,深入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确保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等进行替代。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2021年10月底前督促拆除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

加大“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形成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厘清相关部门在“散乱污”企业整治中所承担的主要责任,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督检查,严防新的“散乱污”企业出现和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对贮存煤炭、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末、粒状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4)协同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排查,摸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底数,建立 VOCs 的行业污染源清单,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将化工、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加大VOCs与氮氧化物的协同减排力度。以化工、家具制造、汽车服务、加油站等行业为重点,采取源头和全过程控制,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彩印包装推广使用水性油墨和预涂膜技术,汽车服务业鼓励使用水性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禁止露天喷涂,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喷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产生的VOCs废气应集中收集并导入处置设施。全面完成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深度回收装置建设,严格防范汽油、柴油泄漏。

巩固和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分区域、分时段禁止露天烧烤,逐步推广高效环保烧烤炉。建立餐饮单位动态的管理台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覆盖、不漏户。完成城区所有餐饮企业清洁能源改造,并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或采用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吸油烟机,减少餐饮油烟污染。

(5)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

加大移动源监管力度,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行业管理,提高机动车环保管理水平。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严格机动车排气监管,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排气污染物检验、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验“三检合一”。加快提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能力,全面形成“天地人车”一体化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继续推行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闭环模式。开展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主要车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80%以上。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逐步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加快登记注册,加强抽检抽测,推进维修治理,基本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工程机械。全面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淘汰更新工作,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管理。对建筑工地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排查,建立管理台账,禁止未进行检测喷码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城区内建筑工地使用。鼓励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逐步淘汰高排放、超服役年限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

6强化扬尘污染防治

全面推广绿色施工和绿色建筑,推进绿色工地和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深入实施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标准化治理,建筑工地裸露区域要覆盖防风抑尘网或使用新型环保抑尘剂,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其余裸露地面应当采取覆盖、硬化或者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城市范围内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封闭围挡,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建筑工地安全质量数字化监管平台联网运行。到2025年,县城建成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100%。

强化城区市政道路扬尘治理,按照“夏天无积水、冬天不结冰、全年保湿不起尘”的原则,对城区市政道路实行全天候保洁,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加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人工湿法清扫及堆放垃圾的管理清运。持续与城管、交警、住建等部门及辖区政府(管委会)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部门间的横向联动和信息共享,保证监管工作常态化。科学合理规划城区生产生活必需品货运车辆、商品混凝土运输车、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通行线路,找准摸清超载超限、抛洒遗漏、违规入城等问题突出路段,采取“守点、巡线、控面”的措施,依法严格打击处理重型货车、渣土运输车辆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企业、项目建设工地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专栏3大气环境改善工程

1.加大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实施天祝县城北区集中供热工程、天祝县集中供热城南改建工程及天祝县城区集中供热环保改造及管网延伸工程,实施城区集中供热的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2.农村清洁取暖“煤改电”项目。在东坪乡、旦马乡安装清洁供暖设备24台,实现清洁供暖16437平方米,配套建设供暖管网、电力设施、安全设施等。城郊及周边乡镇5000户农村居民的土炕改造为碳纤维电炕,改造面积30000平方米,用水泥砂浆封堵土炕口。

3.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质量标准 VOCs 含量限值,推动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在木质家具生产、工业防护、道路交通标志等领域,全面推进使用水性、粉末、UV 固化、高固体分等低 VOCs含量涂料。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替代溶剂型油墨;推广使用水基、本体型胶粘剂替代溶剂型胶粘剂。推进实施公路运输挥发性有机液体底部装载方式改造,针对储罐、装载、污水集输储存处置和生产工艺过程等环节建设适宜高效的 VOCs 治理设施。

4.工业废气治理工程。天祝县碳化硅企业生产线进行脱硫除尘环保提升改造等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减少氮氧化物、烟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保护的“三水”统筹,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为抓手、黄河流域为重点,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促进水环境管理从污染防治为主逐步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转变,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1)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加强境内庄浪河、大通河和石羊河重要河流生态保护修复,科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治理,黄河流域庄浪河天祝县城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着力提升水源涵养补给功能。强化禁牧封育等措施,根据草原类型和退化原因,科学实施补播改良、鼠虫害、毒杂草等治理防治措施,加强退化草原综合治理,有效保护修复高寒草甸、草原等重要生态系统。系统梳理高原湿地分布状况,对中度及以上退化区域实施封禁保护,恢复退化湿地生态功能和周边植被,遏制湿地萎缩趋势。加强大通河、庄浪河等8条一级河流水生态保护治理,统筹岸上水里、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实施源头减排、过程阻断、末端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系统工程,为黄河流域和石羊河流域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水源供给。

(2)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

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科学配置境内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和外调水等多种水资源。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制度落实,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庄浪河、大通河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压紧压实河湖长制,充分运用好天祝县河流湖库立体化防控巡查及智能监测预警分析系统,对石门水库、毛藏水库、鞍子山水库等9座湖库实施除险加固工程打击超标排放、侵占水域、违法设障、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加快落实城区备用水源建设,实施农村用水保障工程。有序开展县城和重点城镇水污染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实现河道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到2025年,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3)积极推动水生态恢复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持续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饮水水质提升保障工程。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安门水源地规范化项目建设。组织完成已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校准核实工作,规范制作新建各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图,有序构建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健全饮用水水质监测体系,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责任,确保饮水安全。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加快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流动源管理,降低环境风险,提升水质安全保障水平。完成全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勘界立标并开展问题整治,提升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到2025年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4)“三水统筹加强重点领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做好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管控,持续加大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力度,加强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鼓励实施化工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加快推进县城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高耗水行业发展,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完善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持续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设力度,加速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持续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到2025年,确保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依据《天祝藏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有序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推进打柴沟、安远等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循序推进乡镇社区污水管网建设,新建居住社区应同步配套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建成县城中水回用工程,再生水用于景观绿化等领域。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5)扎实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配合省市完成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掌握“一企一库”“两场两区”(重点工业企业、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了解地下水环境风险。以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等为重点,编制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方案并实施。加强地下水污染修复制度建设,逐步完善限期修复达标制度,提升地下水环境管理水平。

(6)深化排污口排查与综合整治

到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河干流和石羊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加快实施黄河干支流、石羊河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对需要保留的排污口建立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将大中型灌区灌溉退水排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排污口纳入日常监管。

(7)强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全面落实“六大节水行动”,引进推广高科技节水技术,抓好重点领域节水,因地制宜发展“牛羊鸡马菜菌藜药”八大特色产业,大力推广地膜覆盖、垄膜沟灌、滴灌等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技术。争取实施朱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业节水等工程,强化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深度节水、极限节水示范区建设。加强工业节水减排。大力发展生态工业,逐步淘汰高耗水产能,支持引导传统工业改造提升节水技术,健全工业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加强用水定额考核管理,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加大工业废水处理回用力度,实施工业节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项目,大力推进深度节水、极限节水,提升用水效益。推进城镇节水降损。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建设,降低城乡供水管网漏损率。改造和淘汰公共建筑内不符合节水标准的器具,鼓励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型器具。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试点成效,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5年创建节水型单位50个。制定完善鼓励再生水利用的相关政策,支持城市绿化等公共领域率先使用再生水,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到202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控制在182m3以内,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8.6万亩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

专栏4水环境改善工程

1.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天祝县城区供水二期扩建及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天祝县安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等工程。

2.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天祝县村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岔口驿至城北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天祝县打柴沟镇至城北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3.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新建、改造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等工程。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对整治完成的排污口开展监测点设置、标识牌设立、安装计量和视频监控、管网及渠道规范化建设等工程。

4.水资源配置与保障工程:加强水源工程和水资源配置保障能力建设,实施县城区第二水源建设项目、天祝县黑马圈、干渣子调蓄水池等重点工程,提升水资源调配保障能力。

5.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完善田间节水体系建设,普及垄膜沟灌、小畦灌溉等常规节水技术。在农牧区大力推广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达到8万亩以上。实施工业节水工程,针对重点用水企业,支持进行水循环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利用率。实施商业节水工程,支持酒店、宾馆、商业综合体、个体工商户等安装更换节水器具,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利用率。实施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加强中水回用和非常规水利用,建成县城中水回用工程,有序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工程。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不断提升土壤环境质量

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1)推进土壤污染源头治理

落实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制度,贯彻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每年更新发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指导企业开展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督促做好土壤监督性监测,防范土壤环境污染。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土壤环境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排放情况报备等工作,不断提高重点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水平。继续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非正规垃圾堆存点排查整治,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努力切断重金属污染源进入农田途径。督促矿山企业依法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善和落实水土环境污染修复工程措施,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2加强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控

落实省市有关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要求,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全面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逐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按照未污染、轻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三个等级实施分级管理。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农作物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得到安全利用。

3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印发实施《天祝县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底前完成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首批排查,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区域实施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依法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以炭山岭矿区、宽沟工业园区为重点,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在受污染耕地区探索开展污染溯源,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与追溯制度。到2025年,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4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土地规划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的,变更前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纳入优先管控名单内的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查。

4.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1)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以“肥药双控、农膜回收、生物防治”为重点,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大力推广科学施肥,鼓励推进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积造农家肥、增施有机肥和高效缓(控)释肥,加快推广种肥同播、化肥深施等高效施肥技术,提高用肥精准性和利用率。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全程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模式,大力推进生物农药、物理杀虫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示范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积极推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创新示范,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系统实施沼气能源工程、有机肥产业化工程等,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严控病死或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农业废弃物无害化、能源化、资源化利用,建立生产废弃物回收体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鼓励采用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保护性耕作、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生产饲料以及生物反应等方式实现秸秆肥料化、能源化、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结合国家政策推广“旧膜换新膜”试点工作,对加厚地膜使用、地膜回收加工利用的群众给予补贴。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加快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落地实施,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优先治理城乡结合部、乡镇所在地、中心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流域、旅游风景区等生态环境敏感以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村庄生活污水,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衔接。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厕所革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有效衔接。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治理工艺,分片区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测监管,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运行管理,推动建立切实可行的运行管护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常住农户的85%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8.5%。

(3)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短板,持续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全面建立“社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统筹布局垃圾填埋等处理设施,提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完善转运站布局与建设,配备转运车辆,合理安排转运线路,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100%。

专栏5 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工程

1.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等工程实施天祝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快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改造提升。

2.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实现尾菜、畜禽粪污、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健全废旧地膜回收机制,回收率≥90%。

3.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加快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等项目,实施天祝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城乡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等项目,完善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处置利用

(1)持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完成天祝县声环境功能区调整,逐步开展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的检测并定期社会公布。强化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重点领域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严格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达标排放,不断提升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严格控制新增工业噪声源,注重乡村地区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加大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处罚力度。加强对公共场所群众性娱乐文化活动的管理。严控娱乐场所审批中的噪声管控措施审查,加强商业经营活动噪声监管,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组织娱乐、集会、健身等活动。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排污许可制度,基本消除城区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

(2)强化固体废物管理与综合利用

实施源头减量,持续推进城镇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和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大力推进工业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到2025年,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成投运,回收率达到100%。强化固体废物有效处置。推进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周边综合整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推进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式。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全面落实对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政策,有序推广应用塑料替代产品,加大塑料废弃物规范化回收利用和处置,开展塑料污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减塑宣传引导。推进过度包装治理,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推动生产经营者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提升快递包装产品规范化水平。

(三)助力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倡导低碳生活

围绕国家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行动,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突破口,着力落实相关降碳措施,同时推进交通、建筑、居民消费、生态等各方面的低碳发展,平衡经济社会整体发展,加速峰值目标实现。

1.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

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适时启动天祝县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制定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天祝县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供暖企业、碳化硅行业和冶炼重点企业实施方案及相关保障方案,积极推进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碳达峰行动,有序开展碳排放量监测核算,争取在5年内取得碳排放的准确监测、调查、统计、核算数据,为“双碳”目标打下数据支撑的基础,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我县率先达峰。积极推进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碳达峰行动,加强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推进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按照省、市两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进行摸底调查和监测,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落实国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工业企业逐渐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积极推进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作,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2.推动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着力增加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加快实施煤炭减量和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强化煤炭总量控制,着力增加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发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持续推进松山滩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动形成风电、光电、储能融合发展的新能源格局。加大民用散煤替代力度,大力推进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施。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3.协同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根据国家和省安排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

4.全力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发展

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围绕祁连山地区生态修复、污染防治、国土绿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积极打造以畜禽粪污有机循环利用、餐厨垃圾处理、固体(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等为重点的生态环保产业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形成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充分发挥重点企业带动作用,积极培育绿色环保产业龙头企业。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大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勘察设计与施工、咨询服务发展力度,大力推动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制定支持绿色环保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治理模式,加快市场化发展进程,鼓励国有资本向绿色环保产业倾斜,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完善绿色产品推广机制,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的市场竞争力,同质同量产品实现高碳高价格、低碳低价格的优势竞争模式

5.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不合理消费和奢侈浪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建立绿色生活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低碳生活良好氛围。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抢抓国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重大战略机遇,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为着力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不断优化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管理办法和监管指标体系,建立全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及实施情况评估和监督机制,强化实施成效评估结果应用,将实施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积极推进内陆河流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加快建设生态大县。

1.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教育,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立足天祝重要生态功能区定位,以深入推进美丽天祝行动,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美丽天祝的空间布局、发展路径、动力机制基本形成,全面建成生态良好、生活宜居、社会文明、绿色发展的美丽天祝。统筹协调山水林田湖草冰和大气、生物多样性保护“7+2”生态要素,系统布局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维护生态系统的整体平衡和稳定,促进生态功能恢复。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强草原综合治理,增强林草资源总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源头治理大通河、庄浪河、西大滩河等8条一级河流,实施源头减排、过程阻断、末端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系统工程,全面提升生态质量。综合守护石门水库、鞍子山水库等8座湖库,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和库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全面改善湖库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配置和调蓄能力。继续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工矿废弃地和移民迁出区用地复绿,持续改善矿山地质环境质量,稳步推进矿山生态恢复,不断巩固提升生态治理成效。加强天然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繁育行动,开展雪豹、甘肃马鹿、林麝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生态廊道建设,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统筹兼顾草原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和防火系统建设。加快实施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增强湿地水源涵养功能。实施祁连山人工增雨雪工程,增加区域内降水量。建立健全河湖长制、林长制和全民守护制、属地管护制、行业治理制、一岗双责制6项制度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加大生态修复力度,采取保护保育、自然恢复、辅助修复、生态重建等不同方式,分区分类修复受损自然生态,复原连通生态通道,不断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到2025年,完成造林2.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治理草原60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95%以上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100%。

2.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

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深入实施《甘肃省“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武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天祝县“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维护祁连山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功能,加强大通河上游源区和金强河源区等区域水土保持,加强黄河上游干流金强河(庄浪河上游)及石羊河支流上游污染负荷流域沿岸的污染防治,统筹推进沿线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尾水湿地建设,完善配套收集管网,持续推动沿河产业园区和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提升食用菌等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废水治理水平。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推进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到2025年,确保我县黄河流域上游大通河、金强河水质达到II类和III类以上,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3.持续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祁连山生态保护的意见》全面保护祁连山区森林、草原、河湖、湿地、冰川等生态系统,加强祁连山沿山浅山区生态保护,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实施祁连山人工增雨雪工程,增加区域内降水量。开展祁连山地区山水林田湖草冰综合治理,促进林草植被恢复,提高林草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配合省上对祁连山核心区采取自然休养等措施,提升生态自我修复功能,巩固祁连山生态治理成果。强化祁连山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严控水电开发,加强对现有水电设施下泄生态流量监管,依法依规推进旅游开发。强化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划定草原生态保护红线(核实,政策依据),完善草原围栏建设。落实甘肃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完善祁连山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成果,建立健全祁连山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祁连山生态长效治理。

4.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1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围绕祁连山生态保护带,金强川、哈溪川防护林经营修复治理区,大通河流域、庄浪河流域、石羊河流域、古浪河流域生态修复区和松山滩荒漠化治理修复区,构建以林草为主体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谋划实施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巩固提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恢复治理等3大类项目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构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森林生态体系、湿地网络体系、高原生态防护体系、自然保护地体系、绿色廊道体系。

(2)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在抓好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治理的基础上,以覆盖县域全境的天互公路、天景公路13条重点通道为骨架,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建设、退牧还草、草原生态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强草原综合治理,增强林草资源总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提升水源涵养功能。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林草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严格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全力构筑甘肃西北的生态安全屏障。到2025年,林地保护面积(不包括祁连山保护区范围)保持在48.65万亩,湿地保有量7.25万亩,草原保有量460万亩,林草覆盖率保持在83.28%的水平

3加强森林草原保护和修复健全天然林修养生息制度,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建立总量与强度双控的森林采伐管理机制和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体系。推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天然林保护、低质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幼龄林抚育和公益林建设。将生态区位重要的草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构建草原技术推广检测和灾害预警防控体系。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实施“三化”草地修复工程,依法打击破坏草地的违法行为,提升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体系。

5.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督执法和监测监控力度。全面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维护生物和公共卫生安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生物物种观测和监控基站,有序开展全种质资源普查和濒危物种本底调查。加强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力度将珍稀濒危野外种群及生境全面纳入保护范围加强雪豹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白鹭、赤麻鸭等候鸟迁徙栖息地保护,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控制,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6.强化水土流失治理

深入实施《天祝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实施黄河流域、石羊河流域天祝段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天祝县境内中小河流水环境治理、天祝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美乡村试点县项目等工程,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巩固和扩大坡面治理成果,全面提升生态质量。到2025年,水质持续稳定、水量逐步增加,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6%。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提高水土流失监测预报、水土保持建设管理能力。

专栏6 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1.生态示范区建设。实施《天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

2.黄河上游重要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以黄河上游重要支流大通河、庄浪河为重点,加快推进生态治理、林草湿地行洪滞洪功能恢复等工程,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3.流域上下游水生态环境补偿工程。对黄河流域和石羊河流域具备监测条件的庄浪河、石羊河按照下泄水量及水体质量开展补偿,建立上下游横向补偿机制,探索上下游水生态多元化补偿,实现区域间互惠共赢。

4.国土绿化行动。以南阳山农田防护林网、县城东西两山、园区绿化、新农村绿化、通道绿化等为重点,完成村镇社区绿化100个,产业园区绿化12个,通道绿化100公里,人工营造林2.6万亩。

5.草原综合治理工程。以祁连、旦马、大红沟、抓喜秀龙、石门、安远、西大滩、东大滩、松山、毛藏、打柴沟镇等乡镇退化草原为重点,开展草原创伤面综合治理,实施退牧还草工程60万亩,其中:综合治理重度退化草场10万亩,建设优质牧草地10万亩,毒害草防治10万亩,草原补播改良30万亩。

6.开展历史遗留无主矿山核查与治理工程。实施历史遗留无主矿山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天祝县炭山岭镇四台沟废弃砂金矿、西大滩镇小滩河历史遗留废弃砂金矿区进行综合治理和天祝县哈溪镇古城村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

(五)持续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1.严格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强化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区管控,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落地应用建立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管控黄河和石羊河支流岸线化工、冶炼、医药等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禁止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的项目准入。严格执行《祁连山国家公园产业准入清单》,以节水绿化和生态修复为主要方向,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和环境风险防控,持续强化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积极推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共享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推动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全覆盖。

2.加强涉重金属污染管控

推动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做好环境风险申报工作,全面掌握企业环境风险现状,逐步将含重金属原辅材料纳入常态化管理。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分区防控策略,加强重点防控区综合整治、生物检测、健康体检和诊疗救治机构与能力建设,推进涉重企业入园发展。将涉重金属企业纳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在不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对中高浓度含重金属废液进行在线回收。建立完善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实施全指标的监督性监测和稳定达标排放管理,落实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3.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加强全核与辐射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编制天祝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强化辐射应急指挥体系和部门应急响应联动。强化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安全监管,防范核技术利用领域辐射安全风险加强电磁辐射监管及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强化风险预警监测和应急响应,推动建设我县放射源监管系统,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辐射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置能力。配合做好核设施和核技术利用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4.严格危险废物管控

(1)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补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短板不断提高危险废物收集和处理处置能力,加强对化工、汽修等行业危险废物监管,开展废矿物油、废弃荧光灯、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推进危险废物管理精细化,实施危险废物重点单位风险分级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自行处置设施监管。建设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对重点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实现监管工作信息化。

(2)提升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管控。持续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水平,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按年申报登记制度,健全全县医疗废物收运管理体系。2022 年底前,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逐步向农村地区拓展,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至少建设完善一座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同时按照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进行规范处置。

5.完善生态环境应急体系

(1)深化环境风险源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应急预案,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园区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水污染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体系。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涉氯、涉氨单位,以及化工和医药等重点行业,定期排查环境风险源,建立环境风险源管理系统。 

(2)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县级应急响应能力。加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督促单位、企业完善环境应急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库,培养防风险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预防化解风险加强重点流域环境风险综合管控,探索开展流域级风险防控工程体系建设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2023年底前建成黄河、石羊河2个流域级环境应急物资库。选取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高风险路段开展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推进水质监测预警站点建设。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到2025年,全重点行业重金属有效管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7%。

专栏7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工程

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开展全县环境风险点分布、环境风险防控工程设施及环境应急能力现状调查,建设天祝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成建成黄河、石羊河2个流域级环境应急物资库。

(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构建完善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企业责任、全民行动、监管体系,明确各类主体权责,畅通参与渠道,补齐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短板,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1.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制保障

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加快地方立法进程,推动形成覆盖主要环境要素的地方法规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协同联动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侦办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意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推动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

2.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建设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综合利用产业园,将医疗废物处理、建筑垃圾处理、病死畜禽处理、生活垃圾二次分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报废汽车及大件垃圾拆解利用和农林废弃物处理等项目统一纳入产业园,实现再生资源循环化综合利用。开展污水处理厂差别化建设和精准提标。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测监管。逐步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3.夯实环境治理企业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加快推进排污许可配套制度改革,强化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境监测、排污权交易、信用评价、环境税等制度有效衔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

2)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水平。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全面落实污染治理、风险管控、应急处置、清洁生产等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工艺水平,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重点排污企业按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保障正常稳定运行,坚决杜绝数据造假。

3)主动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加强排污单位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管理,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排污单位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到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率达到90%以上。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4)深化企业环保信用建设。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进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建立完善排污企业和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依据国家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办法,推动建立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监管,推动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等市场主体全面、及时、准确披露环境信息,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4.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1)探索环境治理新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不断提高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探索开展园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推行环保管家、环境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定向精准的环境治理服务。推进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2)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污水处理费用收缴率。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继续落实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城镇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5.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1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按照“谁考核、谁监测”原则,优化监测网络,实现对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监测的全覆盖,重点提升对挥发性有机物、温室气体、地下水、水生态、噪声、土壤等的监测能力。加强监测新技术应用,强化大气等环境质量的预报预警、评价评估和数据分析。提升企业污染排放监控技术水平,实现污染源监控向环境执法部门自动预警、超排告警以及追踪定位。加强生态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地面生态监测,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等建设。严格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健全量值溯源体系,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到2025年,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具备独立开展行政区域内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的能力。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坚持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高效统筹行政执法资源,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进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大力开展非现场执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针对突出的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交叉执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全执法车辆装备,统一执法着装。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加大岗位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抓落实的攻坚制度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加强督导落实,统筹做好政策指导和解读,确保攻坚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强化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调度预警,督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地实施,负责地方具体攻坚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二)健全考核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和跟踪调度力度,加强分析研判。到2023年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及时优化调整相关指标和重点任务。2025年底开展终期评估,全面梳理总结“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不足,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规划宣传,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监督作用,对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制定考核方案与细则并加强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下年度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拓展融资渠道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生态修复、能力建设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坚持资金投入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形成常态化、稳定化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并强化监管。积极探索地方公债融资模式,着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推广、面源污染治理、重大项目科技攻关等政府主体事权类项目资金支持,努力补齐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推行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生态环保投资项目。引导各类投资企业增加环保设施建设的投入,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四)强化科技支撑

坚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充分发挥环境科技创新对环保工作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技术创新”。支持建设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开发加大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的高新技术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科研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装备、产品生产和服务型企业,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投资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集约利用、低碳循环发展和环境友好产业体系建设。

(五)强化宣传引导

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讲好生态文明建设“天祝故事”。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发挥生态环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新媒体作用,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健全公众监督、举报奖励及处理反馈机制,营造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凝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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