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260139342837/2022-045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天政发 |
文件编号: | 天政发〔2022〕81号 | 发文日期: | 2022-08-15 |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发〔2020〕7号)等规定,制定了天祝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天祝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附件
天祝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万元/亩
级别 | 商服用地 | 宅基地 | 工业用地 | ||||
元/平方米 | 万元/亩 | 元/平方米 | 万元/亩 | 元/平方米 | 万元/亩 | ||
Ⅰ级 | 108 | 7.2 | 96 | 6.4 | 90 | 6 | |
Ⅱ级 | 93 | 6.2 | 78 | 5.2 | 72 | 4.8 | |
Ⅲ级 | 63 | 4.2 | 51 | 3.4 | 54 | 3.6 | |
Ⅳ级 | 48 | 3.2 | 45 | 3 | 36 | 2.4 | |
说明: 集体建设用地目前主要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中被确定为用于建设的土地。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包括各类工商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集体建设用地价格是在符合规划用途或现状合法用途下,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当地市场条件下的正常交易价格。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是一定地价内涵下价格水平的反映。基准地价作为均质地域的平均价格水平,其价格内涵的界定必须十分明确,并且能代表级别中大多数宗地交易的情况。因此,必须界定清楚地价所反映土地的权利性质、时点、价格构成、土地用途、土地开发程度、客积率、土地使用年限等基准地价内涵。 1.估价期日:估价对象在评估确定的时点上的价值,这个时点就是估价期日。本次天祝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21年1月1日。 2.土地用途:本次天祝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用途包括商服用地、宅基地、工业用地。 3.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开发程度对地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宗地内外土地开发程度共同作用影响着宗地地价。由于宗地外土地开发程度不同区域差异较大,而同一区域开发程度相对一致,且基准地价是区域平均价格,因此基准地价内涵中的土地开发程度是区域平均土地开发程度。对未开发区域,现状以通路条件为主,考虑宗地达到建设用地条件的最低开发程度要求,如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本次设定天祝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开发程度为“四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通讯、场地平整)。 4.容积率:根据天祝县集体建设用地实际情况,设定区域平均容积率为商服用地1.2,宅基地1.0、工业用地0.7。 5.土地使用年期:天祝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各类用途土地使用年期的确定参考国有建设用地同类型用途土地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规定设定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设定,分别为商服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流转限制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故本次基准地价评估设定宅基地使用年期为无年期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