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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60139342837/2023-1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2023年第四期
文件编号: 天政办函〔2023〕47号 发文日期: 2023-10-23
成文日期: 2023-10-23 有效性: 有效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天祝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负面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01 09:05 浏览次数:

县政府关部门、单位,省市驻天有关单位: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2〕35号)要求,为提升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办理集成度,有效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尽必进”,县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天祝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负面清单》,现予以公布。

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实现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若出现法律法规调整等原因需调整《负面清单》的情况,各部门(单位)应该及时提出申请,县政府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科学研判,做好《负面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对于调整的事项,各部门(单位)要确保相关工作衔接顺畅,及时做好办事场


景变化等内容的调整更新,确保同一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政府办公室将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存在“体外循环”“明进暗不进”政务服务的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同时,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方式

1.现场举报: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意见箱、“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2.投诉电话0935-12345;

3.网上渠道:甘肃政务服务网天祝县子站

 

附件:《天祝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负面清单》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3

相关阅读: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天祝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负面清单》的通知.pdf

                 附件:天祝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负面清单.pdf

                   此类文件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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