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乡镇部门信息公开>所属镇(街道办)>哈溪镇>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620623015324104W/2023-01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哈溪镇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2-07
成文日期: 2023-02-0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将26个新冠治疗相关药品临时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信息来源: 哈溪镇 发布日期: 2023-02-07 00:00 浏览次数:

甘医保函〔2023〕7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医疗保障局,长庆油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省医保服务中心:

 为积极应对省内疫情高发态势,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实际用药需求,经专家评审、国家局审核备案,决定将26个新冠治疗相关药品临时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临时纳入药品按甲类药品支付,2023年1月8日起执行至3月31日。

附件:临时纳入甘肃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名单.docx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