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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30153242006/2021-030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2-17
成文日期: 2021-02-17 有效性: 有效
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23-03-01 15:5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武威市委、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4〕76号)和《中共天祝县委、天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14〕37号),设立天祝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物价局、县粮食局牌子。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根据县政府职能转变有关要求应该取消的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 

  1.总投资1亿元以下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核准50公顷以下涉及开荒的项目; 

  3.根据省、市、县政府转变职能有关要求应该承接的职责。 

     (三)增加的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2.负责页岩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煤矿瓦斯能力评估工作;参与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 

  (四)整合的职责 

  1.将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2.将县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3.将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4.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稀土深加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审报权限,划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5.将县发展和改革局黄金采选矿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审报权限,划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6.将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的职责,划入县商务局。 

  (五)加强的职责 

  1.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3.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牵头组织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5.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6.完善价格宏观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依法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管理,完善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价格管理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综合平衡、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分析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职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安排县级预算内建设资金。研究确定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督察;组织协调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布局,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申报重大建设项目、利用外资项目;根据国家投资方向,论证推荐项目,争取各类建设资金;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各类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出重大项目的前期安排意见;负责编制、审查全县政府投资项目(除工业和通信业项目外)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项目的概算审查、竣工验收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四)承担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审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六)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各类园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七)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订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及各类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和调控政策;依法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搞好粮食宏观调控,制定县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计划。 

  (八)负责全县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定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生态移民规划,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负责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产业的行业管理,负责能源产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和项目建设管理;负责页岩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煤矿瓦斯能力评估工作;参与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 

  (十一)依照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金融政策的制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提出全县利用外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方针、政策,提出全县开发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规章的建议。 

  (十四)组织制订全县“以工代赈”生产建设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申报立项、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管理“以工代赈”建设资金。 

  (十五)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粮食、物价、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1.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党委党务工作及机关党支部日常党务工作; 

  2.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机要、信息、督查等政务工作,承担电子政务、档案、保密、信访、帮扶和接待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 

  3.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录用、培训、工资、职称、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及下属机构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 

  5.负责机关财务、财产、车辆调度管理等工作; 

  6.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按照规定集中纳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 

  (二)综合计划股(加挂县经济动员办牌子) 

  1.负责局内综合性文件、报告、材料的起草; 

  2.会同有关股室研究提出并汇总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分析研究计划、规划的执行情况,提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政策建议; 

  3.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运行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经济运行预警、预测,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调控经济发展的建议; 

  4.组织研究并提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等有关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 

  5.研究提出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措施,收集分析相关信息,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发展和改革思路,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析研究计划、规划的执行情况; 

  6.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7.研究财政金融形势、提出财政金融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计划、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8.研究提出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9.负责西部开发、经济动员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有关西部开发、经济动员的方针、政策; 

  10.牵头组织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1.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三)投资管理股 

  1.负责制定全县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或安排国家投资、省、市级和县级预算内和预算外投资项目; 

  2.研究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形势,及时编制发布项目动态,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3.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质量以及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监督项目单位的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根据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良倾向,提出改进意见; 

  4.负责受理重点建设项目违规行为举报,汇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及时进行处理;办理与省、市重大项目稽查科对口的其它工作; 

  5.根据国家、省、市招标投标有关法规规定,监督检查项目单位在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材料采购等方面公开、公正、公平招标、投标的情况; 

  6.负责房地产开发、公检法司、城镇基础设施、廉租住房等项目的计划编制、申报、审批、投资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7.会同有关股室,负责做好援藏项目、国债项目的汇总和投资计划管理等工作; 

  8.组织项目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掌握和发布国家、省、市新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指导乡镇、部门抓好项目工作。 

  (四)农业经济股 

  1.研究全县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等重大战略问题,提出目标及政策措施建议; 

  2.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会同综合计划股汇总编制全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分析研究计划、规划的执行情况; 

  4.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小康建设、易地搬迁、库区移民、扶贫开发、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等方面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 

  4.组织研究并提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 

  5.负责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文件、报告、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及全县农村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发布等工作; 

  6.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项目的审核、上报及投资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业股 

  1.研究编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规划,协调制定社会事业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汇总编制全县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文体、科技、劳动、民政、广播电视、旅游等方面的发展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分析研究计划、规划的执行情况,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 

  3.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 

  4.负责有关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文件、报告、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5.负责编制全县社会事业投资计划和项目的审核、报批、投资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六)工交能源环资股: 

  1.负责研究并提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等有关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 

  2.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页岩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煤矿瓦斯能力评估工作;参与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 

  3.研究提出全县工业经济、交通、能源、环境保护等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项目的审核、申报及投资管理工作,分析研究计划、规划的执行情况; 

  4.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节能减排计划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6.负责有关工交能源环保等方面的文件、报告、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7.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筛选、储备和计划编制、申报、审批、投资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8.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审核、报批等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5-3121310

  负责人: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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