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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30153242006/2021-030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2-16
成文日期: 2021-02-16 有效性: 有效
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3-01 16:04 浏览次数:

 

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机要、档案、会务、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及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工作。指导系统“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体系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协助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工作。拟定全系统应急工作规划、预案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应急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救援。 

 

政工股

   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全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承担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局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管理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行政复议应诉与理赔股

   承办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承办县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申请人向县政府提出的国家赔偿理赔工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管理行政执法证件。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政府法律事务股

   负责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决策、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合同、协议(民事协议)、公告等重大法律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协助县政府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框架设计和相关法律文书等组织进行法律论证和审核。承办县政府常务会拟决策议题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全县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与指导。审查县政府所属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备案行政行为,并提出审查意见。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负责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帮教安置工作。 

 

法律服务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仲裁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年检、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注册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并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后勤股

   指导并管理本系统物资装备、财务、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计划装备、政府采购和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物资装备等。指导全县司法所的基本建设。

   

   办公地点:天祝县华藏寺镇华秀路3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5-3121280,3122440(传真)

   负责人:邓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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