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3MB1887416G/2021-030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1-02-17 | |
成文日期: | 2021-02-17 | 有效性: | 有效 |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威市及所辖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30号)和《中共天祝县委办公室、天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天祝藏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天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天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县教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外国专家局牌子。
第三条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教育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教育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和科技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定地方性教育和科技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教育和科技综合改革,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县教育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优化教育和科技资源配置,组织拟订教育和科技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属学校、各乡镇教育辅导站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申报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和文化课教学工作及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人口教育、法制教育、校外教育、环境教育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县属学校、各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研究拟定对全县教育进行督导评估的制度和办法。
(六)负责全县的普通高校、中专和成人高校、中专的招生工作;负责全县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和指导全县的中小学招生工作。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并实施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及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和加强全县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负责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人事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县普通话培训、推广工作。
(九)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改成果的推广工作。
(十)贯彻落实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各行业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各类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指导科技园区、基地、科技创业及孵化平台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培训和科技宣传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工作,参与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营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贯彻执行吸引国(境)外专家来天工作或定居政策;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服务来天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科技培训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教科系统网络安全工作,利用现代媒体手段开展教育科技宣传工作;负责教学设备、仪器、图书的计划、调配、管理和使用,指导全县各学校的常规实验教学和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教科系统安全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及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学生预防违法犯罪、预防校园欺凌等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教育科技经费,管理教育科技经费、项目投资、教育科技援助和贷款;负责全县教科系统内部的经费审计工作。
(十六)指导全县教科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扶贫、招商引资和教育基建项目统计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校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义务教育保障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
(十七)负责教育和科技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成果登记、鉴定、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
(十八)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和学校;管理指导有关教育科技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和关工协(委)的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工作;负责科技咨询等评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审核、申报科研机构、科技中介组织、科技型企业的组建和调整。
(十九)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安排以及相关重要工作督办;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并进行督查;负责秘书工作,包括综合性文件起草、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文印保密、重大活动安排督办和会议组织、规章制度的制订与落实;负责局党组和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及机关职工的学习工作;负责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全县教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及形势政策的教育教学、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教科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工作;协调工、青、团、妇等群团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股。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科系统职称改革、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工作;组织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科技工作者等推荐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工资审批、人员退休、遗属补助、丧葬、抚恤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人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工作任务;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妇委会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教育股(加挂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牌子)。综合管理全县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年报的统计工作;负责中考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德育、教学、体育、艺术及国防、人口、环境教育工作;负责县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行政审批及政务中心有关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规划和协调全县职业教育,指导职业教育工作,规划和协调全县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农牧民扫盲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协调、管理和社区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民族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双语中小学的学校管理、师资培训、双语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藏文类教材的征订等工作;负责全县教科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统战工作;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学技术股。负责科技发展、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产学研结合、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普工作等规划、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区域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新产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和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全县送科技下乡和科技培训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负责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指导管理全县民营科技企业等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培训和管理,创业项目实施管理等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财务股(加挂基础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政策法规,负责教育和科技经费的预算、投入、审拨、监督、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教科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财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教科系统节能减排、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各县直学校和乡镇教育辅导站经费的集中管理和统一核算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审计意见书和审计结论的执行情况及财务人员的培训等工作;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计划、审报、立项;负责基建工程的定点、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基建工程进度、质量监督、现场检查和验收工作,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相关手续,协同有关部门审定工程预决算;负责基建工程的相关数据统计、报表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学校安全稳定与应急管理股。负责管理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政策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教科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科系统应急预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并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各类演练;负责指导全县教科系统应急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并协调全县教科系统应急值班安排和信息报送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教科系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和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全县教科系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以及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学生预防违法犯罪、预防校园欺凌等工作;协调指导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全县教科系统反邪教和防范宗教渗透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科系统禁毒、扫黄打非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学校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县教科局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七条 县教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教科局负责人:丁东龙
办 公 地 址: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237号
办 公 时 间: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 系 方 式:0935-3121267
教科局二级单位:
教育考试中心负责人:闫登云
办 公 地 址: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237号
办 公 时 间: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 系 方 式:0935-3121270
教育评价中心负责人:李福
办 公 地 址: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237号电教中心负责人:杨宗华
办 公 时 间: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 系 方 式:0935-3130310
办 公 地 址: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237号
办 公 时 间: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 系 方 式:0935-3126466
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人:张金林
办 公 地 址: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237号
办 公 时 间: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 系 方 式:0935-313030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哈德章
办 公 地 址: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237号
办 公 时 间: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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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核算中心负责人:张金林
办 公 地 址: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237号
办 公 时 间: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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