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30153242006/2021-030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1-05-05 | |
成文日期: | 2021-05-05 | 有效性: | 有效 |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天祝藏族自治县地震局,为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加强的职责
(一)地震台网建设工作。
(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
(三)地震应急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履行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职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履行县政府赋予的防震减灾行政职能,组织编制本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负责统一规划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台网和信息系统建设和群测群防工作,负责防震减灾宏观哨及“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设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依法管理建设工程场地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
(五)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地震科普知识宣传。
(六)承担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灾情速报、地震灾害调查与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七)管理指导各乡镇的防震减灾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地震局设4个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全局性重大会议与活动;负责起草上报县委、县政府文件;负责督促重要部署、领导批示及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指导地震系统宣传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与震情值班、文电、电子政务、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密码、信息安全、会议计划等工作。
2、监测预报股
负责天祝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管理地震预测意见;负责监测预报、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管理;负责全县地震的监测预测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3、震害防御股
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管理和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协同指导地震灾区重建;负责全县地震观测台网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管理震害预测工作,参与提出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知识的社会宣传教育;承担县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4、地震应急管理股
指导全县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天祝县地震应急预案;指导部门和地方地震应急预案建设;承办全县地震应急工作检查;负责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和地震灾情速报;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社区地震搜救志愿者工作。
四、人员编制
天祝县地震局事业编制10名(含工勤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党组织书记、纪检书记(组长)按有关规定设置;
非领导职务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