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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30153242006/2021-030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5-05
成文日期: 2021-05-05 有效性: 有效
藏语文字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3-01 14:55 浏览次数: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天祝藏族自治县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为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挂县人民政府编译室、县古籍整理办公室牌子,其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责调整 

  加强藏语言文字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检查和指导藏语言文字的学习及使用。 

  (二)检查指导藏语言文字教学、科研、编译、新闻、广播、影视、出版、古籍整理及藏医药等工作。 

  (三)促进藏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及其推广工作进程。 

  (四)搜集、挖掘和整理民族文化古籍遗产,编译出版具有一定价值的民文类书籍,做好藏文社会用字及其它重要文件材料的翻译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全县藏文社会用字、古籍整理、藏汉编译、藏医藏药、双语教学、藏语广播电视及藏文图书音像出版等藏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承担单位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与检查落实,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事务;承担单位文件材料的上报下传,起草年度计划、总结及其它重要文稿;承担单位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职称及社会保险管理等工作;承担单位的档案、保密、安全、卫生、后勤、设备、接待等工作;承担单位财务工作;协调有关藏语言文字工作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组织藏语言文字的学术研究、协作交流、业务考核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编译股 

  承担全县各单位文头、公章、门牌匾额、气车门微等藏文社会用字的翻译工作;承担两会报告及县级机关重要文件的翻译工作;承担重要会议标幅及全县各单位所需材料的翻译工作;承担民文类书籍的编译出版工作。 

  (三)古籍股 

  承担全县民族文化古籍的搜集整理和挖掘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古籍政策,积极搜集整理出版有较高价值的民族古籍,完成省、地、县下达的古籍工作任务,努力做好古籍资料的管护工作。 

  四、人员编制 

  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事业编制9名(含工勤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党组织书记、纪检书记(组长)按有关规定设置; 

  非领导职务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单位负责人:刚乃旦
办公电话:0935—3122334
办公地址: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团结路92号政府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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