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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30153242006/2021-030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5-07
成文日期: 2021-05-07 有效性: 有效
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3-01 14:55 浏览次数:

天祝藏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威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30号)和《中共天祝县委办公室、天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天祝藏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天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天祝县融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县融媒体中心”)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归口县委宣传部领导,保留天祝藏族自治县电视台、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广播电台呼号。 

  第三条  县融媒体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和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开展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舆论宣传。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落实全县新闻宣传报道计划,运用不同宣传手段和传播渠道,完成各项宣传任务,广泛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保障。 

  (三)加强与中央和省、市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根据全县重点工作需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树立好天祝形象,讲述好天祝故事,传播好天祝声音。 

  (四)负责全媒体策划和采访,打造“一次采集,多次生成,多元传播,多平台互动”的融媒体矩阵,全方位做好全县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五)承担本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客户端APP等的管理、编辑和维护,制作发布政务信息、新闻报道、应用服务,负责制作、发布、审查媒体广告播出,开展文化传媒相关经营。 

  (六)承担中央和省、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的无线转播和设备运营维护;制定和实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方案,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 

  (七)负责组织实施县融媒体中心采、编、播、制、译基础设施及相关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完整传输中央、省、市广播电视及其他相关节目。 

  (八)制定落实县融媒体中心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抓好队伍建设;负责全媒体人才培训培养,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全县新闻工作者和通讯员队伍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县融媒体中心设下列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县融媒体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及各项事务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负责保密、机要、档案、文秘、安保、财务、扶贫、后勤等事务。 

  (二)总编室负责融媒体中心宣传事务,负责制定各传播平台宣传计划、节目安排等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播音与主持;负责各类节目播出、发布、审查以及监听监看等工作;负责各类宣传数据统计、信息材料汇总上报工作;负责舆情信息、受众互动等工作。 

  (三)采访部负责记者安排及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全媒体新闻、专题的采访;负责上级媒体新闻素材、节目传送,及时提供文字、图片、视频、同期声等新闻素材,执行报道计划;负责节目串编、合成、统计、存档;配合上级媒体和新闻单位在我县的采访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全媒体外宣通联工作。 

  (四)编辑部负责全媒体编辑工作;负责新闻、专题、综艺等各类的节目、图文、视频的编辑、制作、审核等工作;负责全媒体音视频等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存储。 

  (五)藏语部负责藏语节目的策划、采访、编辑、译制、编排、播出工作;负责藏语节目统计、存档;负责藏语节目引进、交流、宣通联工作。 

  (六)新媒体部承担 “两微一端”、网站等传播平台的信息发布、内容制作、民意收集和数据分析等工作;承担“两微一端”及网站的网页制作、版面设计等工作;负责新媒体业务推广和拓展工作;负责融媒体中心指挥大厅日常事物工作。 

  (七)技术部承担融媒体中心技术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各类节目的安全播出、传输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新媒体的直播传输系统等的技术保障工作。 

  (八)文艺部负责融媒体中心文艺、综艺节目的策划和宣传工作;负责融媒体中心与社会各界文艺作品的引进、交流和展播;负责全媒体社教节目的采制、播发、上推(外宣)工作。 

  (九)运营管理部。负责融媒体中心经营与创收工作,负责融媒体中心广告业务工作;负责对文化传媒公司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融媒体中心全额事业编制9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负责人:李旭春
单位电话:3121281
单位地址:华藏寺镇城北新区东坪路5号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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