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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30153242006/2022-054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历史规划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5-11
成文日期: 2022-05-11 有效性: 有效
中共天祝县委 天祝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01 09:18 浏览次数: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天有关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县委员会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天祝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八五”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全县“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根本,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为目标,以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普治并举,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精准施策,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全县平安细胞建设工程,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建设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天祝夯实法治根基。 

  (二)工作目标 

  确保到2025年,全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备,责任全方位落实,公民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普遍增强。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一)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校教育,作为法治教育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在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二)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宪法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国家认同。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宣传阵地建设,推进宪法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宪法文化建设, 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和少先队入队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 

  (三)突出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列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法治考试、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遵守、自觉维护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大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加强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平安天祝·民法典相伴”系列活动,结合实际建设民法典宣传阵地,积极推进以民法典宣传为主题的公园、广场、街区建设。以法治讲座、巡回宣讲、媒体宣传、网络授课、公益普法、有奖答题(知识竞赛)、视频展播等活动为载体,常态化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依法行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县建设。适应祁连山地区以及石羊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适应民生领域法治建设保障需要,大力宣传教育、劳动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文化旅游、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力宣传与“三农”有关的法律法规。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服务保障。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天祝法治天祝的需要,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加强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针对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社区管理服务等矛盾多发领域,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益诉讼、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我县新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教育,为地方性法规规章贯彻实施提供有效支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石榴籽”工程、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等,持续深入开展涉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保障民族团结。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纳入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提高普法针对性 

  (一) 着力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年度述法等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住“关键少数”,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工作,加强学法考试情况通报和结果运用。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推行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让普法守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二)着力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考试、效果“五落实”。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举办“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开展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开学仪式、成人仪式、主题班会(团会)及社会实践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儿童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重要内容, 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乡镇和村(居)、社区“两委”干部法治教育轮训,实现村(居)、社区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妇女、儿童、脱贫人口、老年人、残疾人、务工人员等人群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群法治教育,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加强信教公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提高爱国意识、民族团结意识,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经济繁荣。 

  四、突出普法重点任务,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一)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城市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 

  (二)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公共设施(空间)设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和维护,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融合发展。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道德讲堂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努力到2025年,实现全县乡镇、村(居)、社区普遍有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法律和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的实体阵地。 

  2.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法治全媒体传播体系,创建法治品牌栏目、节目。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乡村大舞台等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3.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加强对我国法律文化代表性人物的宣传,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三)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探索实行乡村(社区)学法积分制、道德红黑榜、道德储蓄所等做法,大力整治高价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不良风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各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作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 

  2.推进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推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实现全覆盖。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水平,积极运用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监护干预等措施,完善校园综合治理和预防管控机制。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猥亵、毒品、诈骗、传销、非法传教、网络沉迷、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3.推进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内容作为企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法治培训。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充分发挥公司律师作用,助力园区企业发展。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建设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将合规管理融入企业全流程各环节。 

  4.推进依法治网。深化“法律进网络”活动,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 

  5.推进行业部门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6.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乡镇、村(居)、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着力提高普法实效性 

  1.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法规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法规规章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人民群众需要法律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2.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建立普法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制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普法运行模式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开展普法工作机制,增强普法力量。 

  3.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推进行业部门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推动新媒体普法平台与全国、全省智慧普法平台和政法机关法治宣传网络对接,实现互联互通。注重运用新技术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五、强化普法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乡镇、本系统、本部门普法计划。把普法工作纳入本乡镇、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坚持法治教育工作与整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持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基层特别是民族地区和脱贫地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骨干培训,切实解决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普法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党委政府、部门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基层基础,注重工作实效。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级、待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强化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县级普法主管部门对乡镇、基层司法所普法工作人员和县直部门普法联络员轮训1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强化基层普法力量,优先录取(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四)落实经费保障,激发工作活力。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按规定把普法项目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转移支付等形式,加大对基层普法经费、普法装备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全面评估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推荐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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