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260139342837/2023-033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县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天政办函〔2023〕9号 | 发文日期: | 2023-03-02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 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4-20 15: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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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函〔2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函〔2023〕19 号),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处置、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和市场化与法治化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切实解决废弃汽车侵占公共资源、存在较大安全和环境隐患等问题,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通知》在重点任务方面主要包括治理对象、治理时间、阶段性安排。长期停放在城市市区(包括乡镇镇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治理时间定为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2023年3月为全面排查阶段,3月-12月分类处置阶段。《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处置难度,按照停放地点、汽车状态等要素,对不同情形废弃汽车按照自行清理、及时报废、依法处置三类方式分类处置。
三、工作要求
《通知》提出了坚持依法治理、坚持分类施策、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处理体系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四、组织实施
《通知》确定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强信息报送三个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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