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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5.20”、“5.21”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公告
信息来源: 天祝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5-12 09:00 浏览次数:

全县广大群众:

为做好“5月20”、“5.21”特殊时间节点婚姻登记服务工作,满足婚姻登记当事人特殊日期办理登记的需求,天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在5月20日、21日(周六、周日)全天正常办理登记业务。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避免人群聚集,现将有关登记业务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结婚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2、双方或一方必须为甘肃省户籍居民,已取得当地居住证;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

6、双方为内地居民,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须有省公安厅公章、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本人页须有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户口本婚姻信息应与实际一致,空白视同未婚);

3、双方两寸近期合影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现役军人另须出示有效的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并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办理再婚业务的需持离婚证原件、法院调解书原件或判决书原件(要有生效证明书或离婚证明书原件),且户口本婚姻状况栏显示离婚;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户籍派出所将本人婚姻状况改为丧偶;

6、户口簿上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要与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机关更正,公章不清晰或漏盖的,需到有关机关补盖。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

三、婚姻登记其他事项

1、如有办理婚姻登记不明白事宜,可采用电话或者现场咨询的方式进行咨询。

2、5月20日(周六)和5月21日(周日)当日婚姻登记业务采取随到随办的原则办理,不受理预约服务。

3、为避免扎堆、拥挤现象的发生,在5月20日、5月21日(周六、周日)仅受理结婚登记、婚姻档案查询业务。

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935-3135158

婚姻登记处地址:城北新区融媒体对面婚姻登记大楼一楼。

特此公告。

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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