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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60139342837/2023-057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县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7-03
成文日期: 2023-07-0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天祝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03 10:52 浏览次数:


一、工作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3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字〔20235号)各项要求,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工作方案》提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遵循“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新污染物治理总体思路及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以生态环境更高水平保护推动天祝经济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初步建立天祝县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完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初步掌握天祝县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以及环境赋存情况;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三、重点任务

《工作方案》,围绕建立机制、调查监测、源头管控、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制定了14项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商,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新污染物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

二是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评估。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确定天祝县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清单,将调查数据纳入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展环境调查监测,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重点行业、典型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市政污水处理厂、典型工业企业或园区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及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实施风险筛查评估,分阶段、分批次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更新发布天祝县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三是严格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规范环境管理登记,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对涉及新化学物质登记的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企业自觉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企业处罚力度;严格实施禁限措施,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源头防控和准入管理;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强化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形成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治理示范技术。

四是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以现有的监测能力为基础,加强新污染物监测仪器设备配置,提升非靶向等监测分析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

相关链接: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祝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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