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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60153242513/2024-007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天堂镇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1-31
成文日期: 2024-01-31 有效性: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解读
信息来源: 天堂镇 发布日期: 2024-01-31 10:35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解读

一、基本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法》由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先后3次进行修正,其立法宗旨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施行,给道路交通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民有所呼,法有所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正体现了开门立法、吸纳民意的民主形式。《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道路交通管理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执法更加规范、文明、科学,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稳步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内容

本法共8章124条,系统地规范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明确了道路通行条件和各种道路交通主体的通行规则、确立了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原则和机制、加强了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执法监督、完善了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第1-7条)

主要对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及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管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发展要求作规定。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8-24条)

主要对机动车登记、注册、变更、审验及驾驶证申领、培训、定期审验、累计记分制度等方面作明确规定。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25-34条)

主要对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公共交通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防范、机动车安全停放等方面作明确规定。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35-69条)

主要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乘车人在具备通行条件道路上行驶时具体责任任务进行明确划分和规定。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70-77条)

主要对交通事故处理及报警、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的调解或起诉、受伤人员的抢救及费用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道路外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进行规定。

第六章执法监督(第78-86条)

主要对交警管理及考核上岗、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执行职务要求、收费标准、处罚和收缴分离、回避制度、执法监督、举报投诉制度、交警执法保障等方面进行规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87-118条)

主要对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处罚种类、对违法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对违法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饮酒、醉酒驾车处罚、超载行为的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交警追究刑事责任、公安交管部门、交警违法赔偿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

第八章附则(第119-124条)

主要对本法用语的含义、军警机动车管理、拖拉机管理、境外车辆入境管理、授权制定执行具体标准、生效日期等方面进行规定。

三、贯彻落实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村、各相关站所要扛起责任、担当实干,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细化完善交通安全工作具体措施,高标准做好岁末年初、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跟踪问效,狠抓责任落实,逐项对账销号,确保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开门红”,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确保实现事故预防目标。公安交管部门要全力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严把好准入关,深入推进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全面推广车驾管业务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规范标准,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办理登记。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持续削减安全隐患存量,全面排查、积极推动整治占道经营的劳务市场、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特别要系统治理电动自行车乱象,全面摸排掌握辖区工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底数,严查超限超载、闯红灯、酒驾醉驾、假牌套牌假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重点群体为着力点,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和“美丽乡村行”巡回宣传,从根本上起到减少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的社会效果。

(三)压实压紧包抓责任,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各村、各相关站所要进一步压实包抓路段工作责任,提升道路管理水平,要按照一对一的要求主动向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醒相关人员按期开展巡查。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上路巡查职责,督促其他人员继续履行责任、开展上路巡查,同时采取周巡日查等方式,实现上路巡查常态化。建立健全巡查问题台账,根据每条路的实际情况因路施策,坚持问题导向,梳理问题清单、明确目标清单、制定任务清单、提出处置措施。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交通安全工作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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