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倍增计划,全面盘活利用农村集体“三资”,持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增量提质,经乡镇梳理推荐、论证分析,择优确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项目10项、资产资源10处,现予以公布,诚挚邀请市场主体、专业团队和乡土人才对接洽谈、投资运营、共谋发展。
一、招贤对象条件
1.经济实体。须具有带动发展能力、资金资本条件和长期合作意向,近三年生产经营有序、财务管理规范、盈利能力良好,无涉税违法行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法院强制执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以及拖欠员工工资和银行贷款等行为。优先考虑产业链龙头企业。
2.专业团队。须具有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服务、设施设备安装维护、项目生产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长期合作意向,具备领办实体产业、项目,以及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经济实力。近三年无涉税违法行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法院强制执行等行为。
3.乡土人才。须具有领办集体经济产业、项目的实力和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意愿,优先考虑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社会服务组织、企业且运营良好的乡土人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
2.报名地点。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具体事项与“揭榜招贤”项目榜单预留联系人联系。
3.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人或公司简介、项目计划等材料。若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并提供报名委托书。
三、市场主体资质审查程序
1.初审。报名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汇总报送天祝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备案。
2.通知。资质审查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通知相关经营主体,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附件:1.天祝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揭榜招贤”项目榜单.xlsx
中共天祝县委组织部 天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