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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60139342837/2024-033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天政办发
文件编号: 天政办发〔2024〕18号 发文日期: 2024-03-29
成文日期: 2024-03-29 有效性: 有效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祝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4-12 17:49 浏览次数: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祝2024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天祝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9



天祝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科学调控土地市场,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精神,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统筹协调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特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国土空间管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切实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用地合理需求,科学安排各类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进一步转变土地利用管理方式,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城乡统筹原则。坚持控制增量,挖潜存量,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有效盘活存量用地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节约集约原则。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优先发展原则。保障省、市、县推进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用地,对全县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保障项目等方面用地优先考虑,按需合理供地。

、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4年度天祝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65.51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4年度天祝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157.3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9.4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76.12公顷,商服用地21.2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9.99公顷,住宅用地21.33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式。2024年度天祝县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商品房住宅用地等经营性项目用地计划以出让方式供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符合划拨目录的项目用地计划以划拨方式供地。

、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天祝藏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扶贫产业用地的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发挥好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和统筹作用。积极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新农村)集中,以此来不断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遵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把好土地审批关。严禁对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供地,严格控制对符合准入条件限制类项目的用地规模,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型产业用地的供应,充分保障我县乡村振兴、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加强对建设用地审批监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国有建设用地总规模的过快增长。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和充分利用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竞争环境深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严格按照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39号令)保障出让土地交易,凡经营性用地的使用权出让一律纳入招拍挂程序,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成本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进一步优化划拨土地转让,促进存量土地进入二级市场转让盘活利用。

、保障措施

(一)加强土地供应计划落实。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体制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土地报批,土地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提高对土地市场调控能力。严格土地管理,促进国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对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采取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措施,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力度,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对列入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要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加快项目用地预审、报批和供应工作。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许可、项目审批、初步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的协调力度,及时与县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项目用地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各项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

(三)加强计划执行的动态管理。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特别是定期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指标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同时,要建立完善供应计划执行的监督和奖惩制度,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甚至出现违法违规用地的乡镇和单位,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附件:天祝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件:

 

天祝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县区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特殊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它用地

小计

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用地

商品房用地

合计

665.51

21.29

157.36

21.33

0

21.33

89.43

0

276.12

99.99

0

天祝县

665.51

21.29

157.36

21.33

0

21.33

89.43

0

276.12

99.99

0

























 

天祝县202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定).pdf









相关政策解读:关于《天祝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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