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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祝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 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9-22 16:11 浏览次数:

县政府有关部门:

天祝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经十九届县政府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天祝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9月11

 

附件

 

天祝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为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甘肃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据成本调查结论,参照周边县区收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天祝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政府定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一、遗体接运

/具

200

含抬尸、消毒。往返20公里外每公里加收4元。

二、遗体存放

/具·天

80

3天以内,含冷藏。

三、遗体火化

/具

500

干骨、截肢、死胎、器官及10岁以下儿童按50%收费。

四、骨灰寄存

/格·年

40

不足6个月按半年计,超过6个月不足1年按1年计。

(二)殡葬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政府指导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一、遗体存放

/具·天

90

3天以外,含冷藏。

二、吊唁大厅

/天

500

面积360平方米,配备接待室3间,含瞻仰棺、瞻仰台、电子屏、音箱等设施设备。3天以外、5天以内每多使用1天收费800元;5天以外每多使用1天收费1200元,不足1天按1天计。

三、吊唁小厅

/天

300

面积175平方米,配备休息室1间,含瞻仰棺、瞻仰台、电子屏、音箱等设施设备。3天以外、5天以内每多使用1天收费400元;5天以外每多使用1天收费500元,不足1天按1天计。

四、休息室

/天·间

60

不足一天按1天计。

五、临时会客厅

/天

100

不足一天按1天计。

(三)殡葬用品(政府指导价)

骨灰盒、寿衣、纸棺材、花圈等殡葬用品,以采购价为基准价,上浮不超过15%

二、殡葬惠民政策

殡葬惠民减免政策按照《天祝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天民发〔2021176号)文件执行,若上级部门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有关规定

(一)明确收费管理制度

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规定;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二)规范殡葬收费行为

殡葬服务单位要如实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明细清单,供丧属自愿选择,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明白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也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

(三)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此收费标准为试运行价格,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期满前两月按程序重新申请制定正式收费标准。试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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