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马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建立便民、高效、规范、透明、廉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管理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2023年度我乡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乡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行政性事业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乡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镇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

  1、乡政府领导名单及分工;

  2、乡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乡政府工作职能及各项工作制度;

  4、关于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5、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6、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7、计划生育情况;

  8、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9、其它需公开事项。

  具体信息可参见乡政府编制的《旦马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范围

  《旦马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的主要依据。《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三)公开形式

  对于旦马乡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采取网上公开(天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stianzhu..gov.cn上查阅)和政务公开栏公布等途径公布。

  (四)公开时限

   按照《条例》规定,即日起,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公开形式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乡党政综合办公室的受理机构:天祝县政府网站。

  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旦马乡人民政府;邮政编码:733013。

  联系电话:0935-3135003(传真)

  电子邮箱:danmaxiang@126.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旦马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费用。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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