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公开信息,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编制《天祝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单位依法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1.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分工等情况。 

2.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  

4.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5.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审批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6.发展改革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天祝政府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结合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天祝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武威市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10号(县发展改革办公室

传真电话:0935-3135291

办公电话:0935-3121310

邮政编码:733299

电子邮箱:tzxfg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天祝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可以在“天祝政府网”门户网站上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方式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4)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审查登记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7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