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农牧民群众饮食用药的安全性,近年来,我县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目标责任。并由“两办”(县委办、政府办)督查室牵头,抽调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人,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半年督查、年终考核,有利地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为了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乡镇、县城5个居委会从2008年起,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食品药品专(兼)干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确定了一名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对所在乡镇、居委会的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企业(单位)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
三是县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食品药品“三网”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于2008年10月,对全县的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重新进行了调整,达到了每个乡镇有协管员、专(兼)干,每个行政村有信息员的目标,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监管态势。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协管员、专(兼)干、信息员的沟通、联系、协调、培训、指导工作。县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理编印了“农村食品药品三网建设培训资料汇编”350本,在11月中下旬,通过召开食品药品协管员、专(兼)干、信息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工作人员分片区对信息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协管员、专(兼)干、信息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发挥作用的工作意识。
五是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甘肃省第二批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天祝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8日召开了全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推进会,确定了粮食等6个行业,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单位)为全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重点行业和诚信企业(单位)。按照“方案”确定的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种植、养殖环节农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业消费环节监管、着力构建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和保障体系等6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和10项工作目标开展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积极投身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同时,着力推进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药品使用单位“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为确保药品质量,确保全县广大农牧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全县未发生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为广大农牧民群众营造了安全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环境,促进了自治县食品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