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健斌
(2008年7月3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农业普查工作总结表彰暨经济普查工作动员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前一阶段的农业普查工作,表彰奖励国家、省级、县级农普办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一、正确估价前一阶段农业普查工作
我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在县乡两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全县普查人员的攻坚克难,扎实工作,顺利完成了机构成立、人员抽调、城乡划分、宣传动员、培训试点、住户摸底、入户登记、报表审核、光电录入、数据汇总等各项工作。尤其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们深入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克服困难,创新工作方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前一阶段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在农业普查工作中总结出了一些先进经验和先进做法,查找出了一些存在的薄弱环节,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代表县委、政府对获得先进的集体和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对参与农业普查工作并付出辛勤劳动的全体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县农业普查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工作还没有结束,后续的工作任务仍然比较繁重、比较艰巨,我们要继续发扬前一阶段工作中认真细致、精益求精的精神,及时整改和加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松劲,尤其是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已经启动,一部分精力将投入到经济普查工作中去的关键时候,更要统筹兼顾,合理部署,一手抓农业普查工作,一手抓经济普查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既要抓好农业普查后续的各项工作,又要做好经济普查的启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工作。国家和全省的农业普查公报已先后向社会发布,县农普办也要及时做好我县农普公报的发布工作。要面向社会,紧紧围绕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动员系统内外的各种力量,认真做好资料开发利用工作;围绕农业结构、农村产业布局、“三农”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内容,多领域、深层次开展专题分析和研究,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二、全力抓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今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启动了,这也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国家、省上先后召开了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了经济普查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任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的讲话。为贯彻好李克强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切实搞好我县的经济普查工作,县政府十分重视这次普查工作,已经下发文件对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下面,我就做好全县经济普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此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
经济普查是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国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系统的基础工作。通过这次普查,可以弥补我县基础统计资料特别是服务业统计资料的缺口,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数据库系统,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核算的质量,建立和完善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摸清我县所有国家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其对我县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影响,从而为党委政府实施宏观管理、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依据;全面掌握我县二、三产业规模、结构、效益和生产技术水平等发展状况,跟踪产业发展动态,为落实 “十一五”后三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供依据。因此,搞好这次经济普查,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上下务必高度重视,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级普查机构
这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普查任务相当艰巨。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乡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省市政府通知要求,要尽快组建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及普查人员。县级普查机构现在已经组建起来,乡镇普查机构要力争在6月底前组建完成。各级普查机构要把政治强、业务精、懂一定经济、统计和普查业务知识的人员选调充实到普查队伍中来。确保全县从上到下普查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同时,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切实予以解决。
(三)强化管理,及时落实普查经费
普查经费和物资是做好普查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此次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县乡两级政府要全力支持,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普查经费和物资,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县乡普查机构要立足县情,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宣传动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和组织动员工作,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使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目的、理解普查意义、配合普查工作,真正做到全社会关注经济普查、人人支持普查工作,为经济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坚持依法普查,保证普查质量
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依法普查、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要建立质量责任制,层层把关,分级负责,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做到普查与统计执法、普法相结合。对于人为干扰经济普查工作、影响普查进度和质量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和事,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六)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工作
县级普查机构要统一规范技术标准,精心设计实施方案,制定出既满足国家要求又符合我县县情的经济普查方案。要认真组织好普查试点和普查人员培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周密组织,精心谋划,把普查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好、落实好,充分估计普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制订相应的工作措施和预案,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同志们,这次普查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我们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精心组织,真抓实干,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圆满完成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