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经2011年11月25日县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定:
段子武同志兼任县小康办主任;
赵永福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王英成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保留正科);
王 耀同志任县农产品检测站站长;
何万福同志兼任县微波台台长;
蔡开辉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
于 成同志任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
白忠福同志任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
任得武同志任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
张 欣同志任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
张 鹏同志任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
袁 礼同志任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
郭金英同志任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
王建文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党延翔同志任县档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巴元森同志任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殿富同志任县外事侨务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守杰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鲁芳亮同志任县农机监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延泰同志任天祝一中正科级干部;
胡天丽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韩 炜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高增生同志任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
常自龙同志任县农牧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于建功同志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蔡开辉同志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