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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取 号:
GSHD00-K01000-2011-304
文件编号:
天政发〔2011〕304号
公文文种:
内容概述:
陈兴博等同志职务任免
发文日期:
2011年12月30日
栏目名称:
人事任免
 
天政发〔2011〕304号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兴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经2011年12月30日县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定:

陈兴博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培彪同志任金强河水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吴应胜同志任县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赵长禄同志任县退耕还林(草)办副主任;

任发生同志任哈溪林场场长;

李生兴同志任祁连林场场长;

罗永寿同志任古城林场场长;

吴鸿文同志任乌鞘岭林场场长;

薛加泰同志任天祝四中校长;

张鹤云同志任天祝三中校长。

免去:

吴应胜同志县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顾桓生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赵明军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律师事务所主任职务;

赵长禄同志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任发生同志祁连林场场长、祁连自然保护站站长职务;

罗永寿同志哈溪林场场长、哈溪自然保护站站长职务;

吴鸿文同志县退耕还林(草)办主任职务;

张鹤云同志天祝四中校长职务;

李万虎同志天祝三中校长职务;

林松山同志乌鞘岭林场场长、乌鞘岭自然保护站站长职务;

蔡生祥同志华隆林场场长、华隆自然保护站站长职务;

陈 锋同志古城林场场长、古城自然保护站站长职务;

崇玉林同志夏玛林场副场长、夏玛自然保护站副站长职务。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