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30153242006/2019-01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天祝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民政、扶贫、乡村振兴、救灾 |
文件编号: | 天民发2019(268)号 | 发文日期: | 2019-09-15 |
成文日期: | 2019-09-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国家脱贫攻坚督查现场发现和反馈问题清单》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省、市民政部门要求和全县脱贫攻坚户内档案资料规范整理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就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筛查清零工作通知如下:
一、筛查目标
以乡镇为单位,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筛查清零工作,摸清有关情况,准确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为清零工作提供依据。因易地搬迁户口迁出本乡镇的残疾人,由迁出乡镇积极与迁入乡镇对接,及时在残疾人办证系统中变更住址,由户籍所在乡镇落实两项补贴。
二、筛查内容
1.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条件的残疾人而未发放补贴的情况,要及时按程序申报纳入。对常年外出无法联系的,建立台账备案。
2.因城乡低保动态调整、低保对象和类别发生变动后,残疾人两项补贴未及时动态调整的情况,要按政策及时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条件及时退出。
3.在核查中,对摸排出的无证残疾人进行督促及时协调办证,对已办理残疾人证的按政策规定及时纳入补贴范围。本人不愿办理残疾人证的建立台账备案。
4.对已经亡故的残疾人,及时注销残疾人证。
三、时限要求
各乡镇务必于9月20日前完成筛查台账建立,并将筛查结果以正式文件分别报民政局、残联,于9月底全部清零完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脱贫攻坚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一项政治任务,残疾人两项补贴是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督查组反馈我县两项补贴存在漏补问题,特别是因易地搬迁,户籍迁出,迁出乡镇与迁入乡镇衔接不到位,未在残疾人系统中及时更新信息,造成部分残疾人漏补的问题比较突出。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深刻领会两项补贴冲刺清零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安排部署,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及时协调解决筛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筛查工作按期完成。
(二)严格筛查程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制定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冲刺清零工作指南》和时限要求,完成筛查和上报任务,做到筛查内容不漏项、筛查数据准确。严格两项补贴对象认定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补贴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切实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三)建立工作台账。要围绕筛查重点任务,明确筛查对象,针对筛查的4项重点内容,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筛查结果真实。
(四)建立信息筛查比对机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筛查比对机制,县残联每月10日从残疾人办证系统中提取数据,分发各乡镇,由各乡镇按《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冲刺清零工作指南》进行筛查比对,确定补助对象后,于25日前报县残联、县民政局审定。
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政局 天祝藏族自治县残联
201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