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在镇村干部中实行禁酒制度。
2.禁酒对象为镇领导及干部,各村“三委”班子成员,镇属各站所干部职工,驻村帮扶工作队全体成员,扶贫专岗。
3.所有人员在单位期间,不论上下班,禁止在办公室、住宿房间和下村期间饮酒。
4.所有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车。
5.若违反规定饮酒者,给予严肃处理,引发不良后果的,由参与人员全部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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