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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30153242006/2021-040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县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9-01
成文日期: 2021-09-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禁止非法采挖购销野生植物和破坏植被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9-01 00:00 浏览次数:


一、 起草背景 

 我县是林草资源丰富的生态大县,地处三大高原交汇地带,地貌以山地为主,山脉纵横交错,随海拔、水热等条件不同,形成了特殊的植被分布,物种丰富,伴生有冬虫夏草、羌活、秦艽等中药材。非法采挖购销野生中药材和破坏植被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每年春季,本地及周边群众进山采挖冬虫夏草,破坏植被,屡禁不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为了加强我县森林草原野生植物资源保护,遏制乱采滥挖野生植物、非法购销野生植物和破坏植被等违法行为,制定本《通告》。

二、主要内容 

《关于禁止非法采挖购销野生植物和破坏植被的通告》由八项内容,其中第一项至第四项明确禁止范围、事项,第五项至第七项明确职责分工,第八项明确举报监督方式。

文件链接:关于禁止非法采挖购销野生植物和破坏植被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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