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哈溪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健全组织机构。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杨俊文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杨喜栋担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农技农经站、财政所、全域办、综治办等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协调全镇信息公开工作。设立镇政府信息办公室,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镇党政办承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制定下发的各类文件,进一步要求全镇各行政村、各单位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全镇各行政村、各站所均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镇根据省、市、县工作安排,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相关事宜。镇信息办公室不定期对各行政村、各单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并印发政务督查通报,鞭策后进,督促工作有效展开。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情况。一是我镇要求机关、各行政村及各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提高专业素养。二是镇政府召开全镇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再动员,以会代训,增进全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加强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阳光施政进一步推进。重点公开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2021年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涉及年度财政预决算、扶贫脱贫、民政救助、社保、安全、森林防火、涉农补贴及农村危房改造等多方面。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镇政府政务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其中涉及公开指南1条,政策解读13条,财务预算和三公经费2条,机构职能2条,机构领导及其调整分工5条,农业农村信息8条,综合政务13条,涉农补贴6条,社会救助7条,公共文化服务7条,救灾领域4条,农村危房改造4条,农村集体土地征收2条,扶贫脱贫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3条,其他信息31条,政府主动公开制度4条,公开年度报告和年度公开要点各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一是加强检査监督力度。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进一步提升电子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重点公开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多形式、多渠道地接受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同时,加大宣传栏、公示栏、新闻媒体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满足社会公众多层次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哈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