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林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祝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按照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公信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编制《天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安排》,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工作要点,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科学合理分工,狠抓政务公开任务落实。建立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失误有追究的工作机制,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
(二)健全公开制度。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林草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和公开内容,明确了责任单位、目标要求,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推进。不断健全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发布协调、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与业务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
(三)规范公开内容。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制定年度公开要点,细化公开内容,尤其是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等热点问题,梳理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加强检查督导。在认真抓好信息公开责任部门、信息员业务技术培训的基础上,定期、不定期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读网检查,并结合省、市、县网站抽查工作,及时进行全面自查和“回头看”,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分类不准确、内容不完整、发布不规范的及时进行了查纠,并积极整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县林草局2021年公开226条,其中行政许可事项87条、行政处罚事项6条,其他1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落实、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积极发挥政府网站、林草信息等主要公开渠道作用,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的服务性、时效性、互动性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注重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甘肃省省级林业草原资源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林业草原资源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等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积极做好相应解读工作。2021年发布转载政策解读信息10条。
(五)回应舆情关切情况。建立和完善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热点问题,在第一时间及时发布信息,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三是信息管理不规范。信息公开分类不准确、不细致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事务的重要途径,我局将紧紧围绕林草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报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