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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60139342837/2023-105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县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11-27
成文日期: 2023-11-2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27 15:18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2346号)精神,加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完善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面推动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县食药安委办结合实际,组织起草了《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和政策。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县食药安委办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考核办法(讨论稿)》。93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讨论修改,形成了《落实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县政府副县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华藏寺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意见。县食药安委办充分吸收采纳意见建议,修改完善,送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的《考核办法(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送审稿)》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共十五条,附件为考核内容要点。《考核办法(送审稿)》主体框架与《武威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基本一致,无新增或删减内容。

正文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考核原则、适用对象和组织主体;第五条至第八条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考核周期、考核程序及分值和等级设定;第九条至第十条主要明确了特殊情形、结果通报和问题整改、结果运用、激励措施、约束措施、责任追究、生效时限。

《考核办法送审稿》将乡镇人民政府、华藏寺镇社区服务中心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全部纳入考核对象。设置日常、年中、年终等考核程序,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乡镇人民政府、华藏寺镇社区服务中心综合得分排在前5名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A级,得分排在5名以后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B级;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综合得分排在前12名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A级,得分排名在12名以后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B级。强化结果运用,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华藏寺镇社区服务中心、县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促使争先创优机制成为食品安全工作常态。

附件从食品安全基础工作、年度重点工作、食品安全状况、即时性工作、加减分项等6个方面对考核内容进行了明确。

相关阅读: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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