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甘肃银保监局、省残联等15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起草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预计到2025年,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规模将从2020年底426万人增至530万人左右,占比从17.03%增至21%左右,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但与健康老龄化相关的服务机构、人才队伍、服务能力和政策支持不足,医养资源整合效率不高,稳定的长期照护费用支付机制尚未全面建立。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稳步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促进健康老龄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甘肃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2020-2050年)》和国家《“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多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提出的指标任务
《实施办法》提出了10项工作指标,部署了6大项、25小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教育,传播健康理念,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方式;二是完善老年预防保健体系,做实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失能(失智)干预、心理关爱、营养改善、口腔健康、体卫融合等工作;三是发展连续性老年医疗服务,实行医联体网格化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四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增量提质;五是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老年人健康养老的传统优势;六是促进健康老龄化科研教学和产业发展,壮大服务队伍,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推进适老化改革进程。
三、《实施办法》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见效,《实施办法》制定了4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十四五”健康老龄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把促进健康老龄化必要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拓宽经费筹资渠道,提供普惠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三是完善保障体系,省医保局、省人社厅、甘肃银保监局分别就医保、社保、长期护理保险等工作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四是强化督导考核,每年委托第三方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的全面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