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260139342837/2024-085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专家解读政策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10-14 | |
成文日期: | 2024-10-14 | 有效性: | 有效 |
国家数据局加快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配套政策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14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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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严赋憬、张晓洁)《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日前发布。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10日表示,为推动意见落地实施,还需要更细化明确的配套政策,将于一周内对《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公开征求意见,并于近期出台相关价格政策文件。
在国新办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刘烈宏介绍,针对意见提出的“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明确数据管理机构”,将加紧建立工作机制。目前,各地数据管理机构陆续到位,大部分省(区、市)配套建设了数据发展促进中心,省市两级已有111个地方组建了数据集团。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密切工作联系,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体系。
此外,在市场需求大、数据资源多的行业和地区,国家数据局还将加强数据资源的汇聚治理,推动供需对接、部省协同和区域协作,拓展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利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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