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2601532426XT/2024-024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商务局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3-19 | |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有效性: | 有效 |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威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30号)和《中共天祝县委办公室、天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天祝藏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天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天祝县商务局(以下简称“县商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天祝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推进各类商品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市场建设及改造升级;组织实施农村连锁经营,推动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及二手车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二)负责我县流通行业管理、促进等发展工作;推动流通标准化、流通行业科技进步和质量振兴工作;支持商贸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指导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直销行业、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
(三)拟订全县通道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宣传和贯彻落实国际货运班列、航空货运物流支持政策,负责申报全县通道物流产业项目,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四)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的相关工作;负责商贸流通统计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承担全县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洗浴、美容美发、洗染、人像摄影及家政服务等行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商贸会展业的促进与管理;指导商贸流通服务业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工作;承办全县酒类商品管理工作。
(五)拟订并落实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法规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外经济技术和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规划,组织年度出口商品计划的实施;负责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申报及各类配额、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自营权的审核上报工作。拟订我县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和有关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拟订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企业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协调落实国家、省有关加工贸易的审批工作。负责商务领域有关涉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指导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实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和有关应诉事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六)执行县内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培训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我县援外企业资格认定、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年检、统计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有关重大事项变更的审批、备案、批准证书发放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审查、申报、争取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工作;负责我县出国(境)业务团组从事经贸活动的业务审核;指导全县的经贸机构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经贸机构开展经贸合作;负责国内外展会节会的组织、协调及布展等工作。
(七)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电子商务的普及和应用;建设和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电商中心为平台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支持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和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促进全县农特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推进电子商务的境内外合作;开展电子商务行业运行、监测、统计和分析;负责组织全县电子商务的培训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县商务局设下列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拟订局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工作;承担政务信息、信访、后勤、安全、保密、新闻发布、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办理职工调配、干部任免、职工工资调升、职工离退休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干部管理、职工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二)市场建设运行股。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推进各类商品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市场建设及改造升级;组织实施农村连锁经营,推动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及二手车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我县流通行业管理、促进等发展工作;推动流通标准化、流通行业科技进步和质量振兴工作;支持商贸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指导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直销行业、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拟订全县通道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宣传和贯彻落实国际货运班列、航空货运物流支持政策,负责申报全县通道物流产业项目,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三)商贸服务业股。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的相关工作;负责商贸流通统计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承担全县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洗浴、美容美发、洗染、人像摄影及家政服务等行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商贸会展业的促进与管理;指导商贸流通服务业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工作;承办全县酒类商品管理工作。
(四)外经贸股。拟订并落实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法规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外经济技术和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规划,组织年度出口商品计划的实施;负责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申报及各类配额、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自营权的审核上报工作。拟订我县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和有关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拟订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企业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协调落实国家、省有关加工贸易的审批工作。负责商务领域有关涉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指导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实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和有关应诉事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执行县内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培训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我县援外企业资格认定、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年检、统计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有关重大事项变更的审批、备案、批准证书发放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审查、申报、争取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工作;负责我县出国(境)业务团组从事经贸活动的业务审核;指导全县的经贸机构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经贸机构开展经贸合作;负责国内外展会节会的组织、协调及布展等工作。
(五)电子商务股。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电子商务的普及和应用;建设和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电商中心为平台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支持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和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促进全县农特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推进电子商务的境内外合作;开展电子商务行业运行、监测、统计和分析;负责组织全县电子商务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 县商务局行政编制9名,保留事业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0935-3121275
负 责 人:鲁贵林
工作地点:天祝县华藏寺镇祝贡北路105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