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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天祝县农村人饮供水价格和农业分类水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信息来源: 天祝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25-11-12 15:2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定价目录》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召开天祝县农村人饮供水价格和农业分类水价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主持人

赵福峥、李发岩、王东山

二、听证会参加人

1.党代表:孙艳霞

2.县人大代表:罗文国

3.县政协委员:杨红杰

4.县直有关部门参加人:聂宝珊、魏申红、魏显玲、王海、陆婷婷、董拉毛草、徐世瑜、潘万龙、张鹏、哈俊山

5.消费者参加人:罗文鑫、王成全、孙万祖、陈奋金、鲁天祥、石代文、胡魁、刘子忠、刘铭、张延海、李国栋、保光山

6.经营者参加人:陈朝福、李进英、孔繁文、缪建文

三、听证会时间:2025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四、听证会地点:天祝县自然资源局八楼会议室(听证会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甘肃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实施办法》(甘发改规范〔2023〕1号)等规定,核定金强河水管处、松山水管所、安远水管所、朱岔水管所供水总成本5810978.75元,供水总量2217124.6m³,单位供水成本为2.62元/立方米。

六、听证方案要点

(一)拟调整农村人饮供水价格

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和财政补贴水平,参照周边县(区)农村人饮供水价格,农村人饮提水水价、农村人饮自流水价统一调整为2.3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由3.5元/立方米调整为3.8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由18元/立方米调整为19元/立方米。以上水价均不含水资源税。

(二)拟调整农业水价

1.供水价格。继续执行现行农业供水价格,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基本水价为2元/亩·年,计量水价为0.232元/立方米。以上水价均不含水资源税。

2.分类水价。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农业用水定额内,对种植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实行基础水价;对种植经济作物的,水价上浮5%。对未使用已配套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的作物在分类水价基础上实行上浮水价,水价上浮10%。

天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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