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260139342837/2025-016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天政办发 |
文件编号: | 天政办发【2025】2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14 |
成文日期: | 2025-01-14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驻天有关单位:
《天祝县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祝县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威市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实际,以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的,以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运行机制,提高物业服务的社会信誉度和业主满意度为抓手,推动我县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有关要求,深入实施“陇原红色物业”建设行动,推动物业管理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着力解决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居民生活品质化。
二、总体目标
积极推广“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基层治理经验,有效构建县级部门组织监督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履行属地责任、社区居委会抓好具体落实的“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健全社区服务中心党(工)委统一协调,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协同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互为补充、无缝衔接、齐抓共管的工作联动机制,全县住宅小区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楼院、难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的良好局面。
到2025年底,全县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0%,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达到100%,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运行监督管理有效,住宅小区协调共治机制高效运转,物业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
到2026年底,全县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物业服务的社会信誉度和业主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监管到位、居民满意”的现代物业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1.推动物业企业“党建入章”,落实物业行业党委书记讲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指导物业企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吸纳党员入职,对全县承接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全覆盖选派党建指导员。建立健全定期报告、工作日志、考核评价等制度,党建指导员要定期深入物业服务企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指导党建工作、掌握企业发展现状,并对党组织书记开展党建工作培训、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2.健全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协商议事机制,推动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注重吸纳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担任社区“两委”兼职委员,对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主委员会。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执行,以社区居民为主体,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群团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调议事机制,定期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服务问题,共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做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3.提高业委会成员党员比例,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全覆盖在城市社区党(工)委的领导下,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组织开展党建联建活动。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定期举办职业培训,技能评比等活动,培养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懂物业、会管理的项目经理,用务实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管理服务住宅小区,依靠人力资源优势提高行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
4.全县党员干部要积极支持配合社区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自觉履行业主义务、承担业主责任,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自觉补缴历史欠费。要支持配合社区、小区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工作,服从小区管理,对物业服务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应在正常缴纳物业服务费后,积极与物业企业沟通或向物业主管部门及所在社区反映,采取合理合法途径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干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时,以适当方式主动征求本单位在职党员所在社区小区党组织意见,引导在职党员在小区治理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物业行业党委
配合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城市社区党工委
(二)强化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新入住小区全部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指导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部分业主委员会职责。社区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对前期组建的业主大会,选举的业委会,全面分析运行效果,将界限分割明确、道路相隔等可以区分物业管理区域的小区,要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重新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后,成立业主大会后选举业主委员会,以便于社区有效治理。对业主委员会任届期满的,要及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2.建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职能职责,规范运行机制,业主委员会运行过程中,不支持社区工作,不服从社区党组织监督管理的业主委员会成员,要及时撤换。强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征集业主意见建议,提出物业改进措施,积极参与小区治理。
3.督促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要求与物业企业签订规范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物业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引导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和管理规约按时缴纳物业费,积极参与小区治理工作,协调解决住宅小区内各类矛盾纠纷。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牵头单位:社区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健全行业信用管理体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采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管理,每季度在住建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公示企业信用信息。
2.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应用,根据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社区居委会意见等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
完成时限:2026年底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社区服务中心
(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1.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通过公示栏、业主微信群等方式、如实公布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方式、特色有偿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部门投诉电话等信息,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
2.按照《武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考评确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2025年底全面完成等级考评工作。物业服务等级考评和核定结果向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企业按服务等级收费,并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同时接受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3.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结合年度工作检查任务,每季度开展1次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及时上传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和武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过程中管理不到位、运行不规范、服务不达标、信访投诉多的物业服务项目降低物业服务等级。
4.开展物业承接查验专项整治行动,完善住宅小区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严查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中侵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对服务不好、投诉较多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
5.开展执法进小区专项整治行动,“县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物业服务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参与社区治理,严查住宅小区扰乱物业服务管理的行为,着力整治信访投诉量大,物业服务质量不高、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业主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集中整治物业企业只收费不服务、只收费不管理、只收费不作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不持证上岗、持证不会操作,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不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费用、经营设施收益情况、公共水电费(包括二次供热、供水增压电费)分摊情况、管理规约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小区内随意停放机动车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偷盗、破坏消防设施、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通过整治逐步形成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公共设施运行良好、邻里关系和和睦睦、物业管理井然有序的良好局面。
完成时限:2026年底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社区服务中心
(五)提高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1.深入开展无专业物业服务小区清零行动,指导社区积极动员广大业主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确实达不到专业化物业服务条件的小区,在业委会自治管理的基础上,采取就近服务的原则,引导物业企业为在管物业项目周边无专业化物业服务小区提供维修水暖跑冒滴漏、电路故障、管道堵塞等应急保障服务形式,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全覆盖。
2.建立政策支持体系,优化物业服务市场营商环境,完善制度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宽经营渠道,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引得来、留得住、管得好。
完成时限:2026年底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社区服务中心
(六)降低物业信访投诉率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由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三方联动协调议事共治机制,按需适时召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征集全体业主意见建议,研究解决物业管理改进措施。
2.水、电、气、暖、通信等专业运营单位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问题开展专项排查行动,摸清每个住宅小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管线和设施设备产权归属,逐步推进专业运营单位落实“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的维修、维护等管理责任,清理小区内“蜘蛛网”,并积极配合处理相关信访投诉。
3.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矛盾纠纷纳入人民调解范围内,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推动法治宣传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促进社区、小区文化交流互动,在住宅小区内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社区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司法局、县发展集团、县供电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物业服务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政策指导和推动落实。牵头单位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下一步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天祝县贯彻落实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具体措施》,对照“县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物业服务专项工作组”职责清单全面梳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细致排查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短板弱项,分类建立台账,逐个销号整改,合理合法解决人民群众诉求,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靠实主体责任,结合《“陇原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全县“两企三新”领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摸底排查,定期调度安排,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靠实行业监管责任,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全程跟踪监管,统筹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四)强化服务监督。“县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物业服务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要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抓问题整改、抓优化提升,推动重点工作任务高效完成。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开展“物业法规宣传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武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关于核定天祝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及时宣传报道“红色物业”项目和“美好家园”小区创建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物业行业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天祝县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目标任务
附件
天祝县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目标任务
住宅小区数量(2024年) | 业主委员会覆盖率 | 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
77 | 80% | 100% | 60% | 80% | 100% |
备注:到2025年底,全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实现100%;到2026年底,全县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物业服务的社会信誉度和业主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监管到位、居民满意”的现代物业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