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260139342837/2025-019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天政办函 |
文件编号: | 天政办函〔2025〕2号 | 发文日期: | 2025-02-10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有效性: | 有效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驻天有关单位:
《武威市第四届房地产展销会天祝分会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
武威市第四届房地产展销会
天祝分会场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稳预期、防风险、促转型”的工作要求,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决定举办武威市第四届房地产展销会天祝分会场,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金融支持”的方式,实现“群众受益、提振信心、互惠共赢”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生态宜居·绿色天祝
二、活动方式
(一)开展集中促销,提振市场信心。各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月12日至3月11日,在华锐广场开展集中促销活动,展示精品楼盘、宣传优惠政策、集中签约交易。集中促销活动结束后,利用“五·一”“端午节”“十·一”等节假日,持续有序开展房地产展销活动。
(二)发放购房补贴,拉动住房消费。市上安排购房奖补资金1000万元,对2025年2月12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00元进行奖补,先到先得、补完为止。最后一名购房人以市级奖补资金账户余额奖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步推出“一楼一策”个性化购房优惠措施让利促销。
(三)搭建线上平台,建立“房源超市”。建立推广“房源超市”,打造线上楼盘展示平台,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源超市”集中展示楼盘地理位置、配套设施、优惠政策、销售价格等基本信息,实行“一企一码”,为群众提供线上购房服务。鼓励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运用网络直播、VR“看房”等新媒体平台,拓展销售渠道。
(四)鼓励房企进社区,推介宣传楼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社火、乡村大舞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下乡镇、进社区,宣传精品楼盘及优惠政策,针对返乡置业购房需求,精心筛选刚需楼盘,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出团购优惠措施,挖掘消费潜力。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加强房地产市场企稳向好信息报道,广泛传播积极信息,精准定位受众群体。
(五)落实存量政策,促进住房消费。取消商品住宅价格备案,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低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卖旧买新”换购住房退税等政策。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低降至2.3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低降至2.775%。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15%。引导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落实“卖旧买新”换购住房相关的税收政策,对2025年12月31日前换购住房的纳税人实行退税优惠。对个人购买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首套、二套),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六)打造精品楼盘,推广现房销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打造宜居精品楼盘,在县城内选取地理位置优越、配套设施完善的商品住宅项目,探索推进现房销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优化个人住房贷款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探索现房销售试点项目。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2月10日前制定印发《武威市第四届房地产展销会天祝分会场工作方案》,明确活动方式、工作任务。各有关房企2月12日前确定参展房源、优惠大礼包及项目宣传材料,并报县住建局。
(二)开展宣传造势。2月12日前通过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及抖音、快手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展销会有关信息,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
(三)组织集中展销。各房地产企业在华锐广场搭建楼盘展位,组织开展集中展销。购房人现场认购,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组织机构
组 长: 郑 魁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张 旭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 赵月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文辉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包桑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达珠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赵世亮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天祝管理部主任
纪存民 县税务局局长
薛永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祝支局局长
杨贵福 县住建局三级主任科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杨贵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宣传购房优惠政策和解答相关手续办理流程;组织展销活动各项事务;协调解决其他未尽事宜。
附件:武威市第四届房地产展销会天祝分会场购买新建商品
住宅资金奖补实施细则
附件
武威市第四届房地产展销会天祝分会场购买
新建商品住宅资金奖补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奖补对象范围
2025年2月12日起至奖补资金发完为止,在天祝县城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包含商铺、车位、经济适用房、安置房、房改房、棚改房、以购代建等政策性住房及二手房)并在此期间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
二、奖补政策
市财政筹集奖补资金1000万元,对活动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00元进行奖补,先到先得,直至市财政奖补资金补完为止。最后一名购房人以市级奖补资金账户余额奖补。
三、办理流程
(一)购房人申请。购房人填写《武威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并向房企提交相关印证资料。
(二)企业初核。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购房人申请资料后,
初核房屋信息、购房人信息及首付款缴纳情况,填写初审意见并
加盖单位印章,房地产开发企业 将资料报送县住建局。
(三)集中受理。县住建局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入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购房奖补资金服务窗口”,核实首付款和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形成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信息汇总上报市房产服务中心;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由县住建局进行审核确认后汇总上报市房产服务中心,市房产服务中心统一汇总后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四)统一发放。公示期无异议的,市住建局依据《审批表》
将奖补资金划入购房人银行账户。
四、申领奖补资金的资料
申领奖补资金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审批表》;
2.购房人身份证;
3.购房人个人银行卡;
4.商品住宅买卖网签备案合同;
5.购房款(包括认筹金、定金、首付款)缴存到商品住宅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上的付款凭据。
五、附则
(一)凡已享受购房奖补资金的购房人,商品住宅买卖网签合同不得注销或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注销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应由领取购房奖补资金的个人将购房奖补资金退回指定专户,市住建局确认后,由购房人自行办理有关手续;
(二)2025年2月12日以前已网签备案的商品住宅,注销2025年2月12日以前已网签备案的商品住宅,不享受购房奖补资金;
(三)申请购房奖补资金时,购房人需持相关印证资料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购房人网签合同备案后,即可申请购房奖补资金,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奖补资格。如本人无法到场的,须由公证受托人持含购房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等证件的公证材料到现场申请;
(四)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印证资料应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奖补资金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房企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办法由天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25年2月12日起实施。
附件:1—1武威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奖补资金审批表
1—2天祝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奖补资金审批表
附件 1—1
武威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奖补资金审批表
序号:
姓 名 | 性 别 | 住 址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建筑面积 | |||
合同编号 | 正式购房 合同签订日期 | ||||
购房企业名称 | 商品住宅地 址 | ||||
付款方式 | 首付金额 | 房屋单价 | |||
房屋总价 | 奖补资金 | 所在县区 | |||
个人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房地 产开 发企 业审 查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县 住建 局审 核意 见 |
初审: 复审: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房 产服 务中 心审 核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住 建局 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 1—2
天祝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奖补资金审批表
序号:
姓 名 | 性 别 | 住 址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建筑面积 | |||
合同编号 | 正式购房 合同签订日期 | ||||
购房企业名称 | 商品住宅地 址 | ||||
付款方式 | 首付金额 | 房屋单价 | |||
房屋总价 | 奖补资金 | 所在县区 | |||
个人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房地 产开 发企 业审 查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住 建局 审核 意见 |
初审: 复审: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表内单位为平方米、元。2.开户银行须填写详细具体。
相关阅读: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第四届房地产展销会天祝分会场工作方案》的通知(1).pdf
关于印发《武威市第四届房地产展销会天祝分会场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此方案未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