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223260139342837/2025-039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天政发 |
| 文件编号: | 天政发〔2025〕32号 | 发文日期: | 2025-05-08 |
| 成文日期: | 2025-05-08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天祝县2025年消费促进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天祝县2025年消费促进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消费热情,提振消费市场信心,坚决落实中央“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要求,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甘商务运行发〔2025〕47号)和武威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武威市2025年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武商发〔2025〕26号)精神,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好2025年天祝县消费促进活动,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天祝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天祝县消费促进奖补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2025年县级促消费活动补贴资金,项目资金为100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消费促进活动,重点支持对社零总额增长有突出贡献的批零住餐企业,支持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且成效显著的商贸流通企业;支持企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营规模。
二、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制度完善的批零住餐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2024年度纳税申报表为准),对本年度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不予支持。
三、奖补方式
消费促进奖补资金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择优奖补、支持做大,扶持育新、培育后劲,壮大总量、提升质量”的原则。根据申报主体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度接受申报,开展奖补,资金奖完项目结束。奖补标准以申报主体2025年1—6月份促消费活动投入资金为依据,参考1—6月份销售额、同比增速。具体奖补金额不超过企业投入资金量的30%,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先报先补,补完为止。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自愿申报,并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资料三份。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2025年度天祝县消费促进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二)2025年促消费活动方案;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征信报告、企业章程、资金管理及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
(四)相关合同(广告宣传合同等);
(五)限上单位需提供2025年1—4月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相关统计数据证明,其他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2024年度纳税申报表;
(六)促消费活动中支出的发票、费用明细(收据无效);
(七)媒体宣传材料、照片或影像资料等复印件;
(八)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九)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奖补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本方案“申报材料”要求进行申报,6月20日前报2025年促消费活动方案,7月10日前报其他资料,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0—7月10日。
(二)审核。县商务局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奖补对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奖补对象和奖补额度。
(三)公示。奖补对象和额度确定后,由县商务局负责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商务局组织拨付资金。
附件:2025年天祝县消费促进奖补项目申请表
附件
2025年天祝县消费促进奖补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行业类别 | 例如: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 |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经办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2025年1—6月份销售额、同比增速及2025年度促消费活动投入资金情况 | ||||
市场监管局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商务局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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