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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60139342837/2023-116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县政府常务会议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12-28
成文日期: 2023-12-28 有效性: 有效
【重要会议解读】——杨豪杰主持召开天祝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28 16:43 浏览次数:

       2023年12月2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杨豪杰主持召开十九届县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会议强调,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一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民生实事等领域,突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信息,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工作部署、执行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改进公开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二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国家惠农政策、涉农补贴申报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联动。更好适应基层群众获取信息的习惯和现实条件,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切实满足群众获取信息需要。三要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解读相关要求,深入了解企业和群众关切,做好文件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重点内容的解读,拓展解读渠道,丰富解读形式,做好解疑释惑,让企业和群众更好知晓和了解相关政策。

        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做好“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引领乡村振兴,以乡村振兴统筹“三农”工作,全链条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全方位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持续抓好巩固衔接工作,加快推动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要抓好贯彻落实。按照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总要求,以生态旅游、城镇建设、特色产业为抓手,做大做强县域经济、特色经济、联农带农经济和集体经济。要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有力促进农民稳定增收。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推动巩固衔接工作有效推进。要统筹做好今冬明春农业生产、供热保暖、重要民生商品保供、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要提前谋划明年农业农村工作,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细化重点任务,研究落实举措,为新一年“三农”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牢基础、赢得主动。三要强化保障措施。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决策参谋、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持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力度,稳定财政投入增长机制。

      三、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审定了《天祝县人民政府 天祝县法院〈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做好府院联动工作,有效衔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更好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司法工作水平。一要全面落实联动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司法建议的落实反馈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做到即行即改、举一反三,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县法院要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各责任单位要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联动取得实效。二要强化行政诉源治理。加强府院定期会商,建立完善行政诉源治理机制,有效发挥法院诉前协调化解作用,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仲裁、行政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共同推动行政纠纷的源头治理、多元化解。三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细化执法标准,创新执法方式,规范行政裁量权,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四要推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定义务,做到“应出尽出”,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努力化解行政纠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原则通过《天祝县人民政府 天祝县法院〈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经侯世晓同志审核后,以县政府、县法院文件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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